登录名:  密码:
   [ 会员注册 ] [ 忘记密码 ] [ 注册说明 ] [ 意见反馈 ]
大师兄专栏
  专栏首页 | 大师兄专栏首页 | 博主介绍 | 文章列表 设为首页 | 收藏专栏 
大师兄
博主来自:北京 北京市区
专栏浏览量:56256 次
发表文章数:364 篇
开博时间:2010/5/14 8:59:30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城乡饲料、兽药市场监管之管见


栏目标签:转载文章  发表时间:2011/3/13 20:11:08  关注:1048  评论:  

近年来,由饲料(及添加剂)和兽药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从而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如何面对目前严峻的形势,畜牧执法与行政管理部门如何与时俱进,对兽药和饲料市场进行有效监督管理,防止畜产品安全和坑农事件的发生,笔者根据基层工作经验提出几点意见。
1 对经销商按法律法规实行行政许可,建立经销商档案
对要经营饲料、兽药的单位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证,建立经销商档案(包括电子档案),档案包括经营地址、品种、范围。
要求经销商对进入当地销售的饲料(含添加剂)和兽药办理行政许可证
要依法对进入辖区销售的饲料和兽药进行审查,要求生产企业提供资质、国家许可生产经营证明、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证明(认证情况)、分支机构(办事处)情况。审查绝不是地方保护,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合法生产商和农户的利益,更是为了畜产品安全。要求凡进入市场的产品,在一定时间(如三月)必须提供合法与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最好为第三方的检验报告,以保证其公正性),确保农户利益。
建立销售档案
要求经销商对进货和售货建立档案,进货档案包括生产商、品种数量,产品合格证明与检验报告等。销售档案包括销售对象、销售品种及数量。建立这几类档案的目的是便于溯源,以确保畜产品安全和保障农户利益。
监督管理
现在电脑技术普及,县级管理机构应建立管理网络平台和管理档案,管理网络平台需要设计或购买软件,在经销商的电脑上安装软件,要求经销商对其进销档案及时上传,随时了解其经营动态,根据档案资料,随时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监督监测
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指导,对辖区内饲料和兽药市场进行检查,对质量不稳定和有疑问的产品进行抽样监测,或按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辖区销售产品进行抽样监测。对监测结果予以公布,对监测出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依法处理。
取缔流动摊点和打击无证经营
通过笔者了解,查处流动摊点和无证经营是控制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农村,赶集时流动摊点和无证经营现象较多,是违禁药物销售和坑农事件的高发地,因此需要进行取缔和打击。
社会在发展,技术在进步,市场在不断变化,我们的执法监督与管理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完善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证畜产品安全和农户利益不受损害。(作者:四川省岳池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小松 )
文章作者:大师兄  
进入社区】【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洛阳希望分析畜牧业行情:价格震荡与养殖户的挑战2024/5/10 14:48:03
为什么说酵母铁是畜禽健康的守护者2024/3/29 14:49:04
酵母铁或为肉牛产业破局关键2024/3/27 15:59:22
蛋鸡产蛋性能低下的“元凶”揭秘:肝肾不足与酵母铁的关键作用2024/3/23 11:45:24
酵母铁:小猪成长的秘密武器2024/3/22 17:00:40
酵母铁提升蛋鸡产量2024/3/18 17:28:32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此文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否则本网有权对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本网发布此文,只为给您做信息参考,请您慎重对待此文所发表的观点给您带来的任何影响和后果,本网对因此文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和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