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免疫中的误区及建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6/16 12:11:25 关注:278 评论: 我要投稿
|
|
误区一:质疑统购疫苗品质。通过调查发现,极少数畜禽养殖单位业主认为政府买单、集中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缺乏疫病病种的针对性,已经“过时”、“过效”;认为自己未花钱,疫苗的质量和免疫效果不能得到充分保证。有此类“误区”的主要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单位。
误区二:免疫责任不明确。“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是推进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的手段和措施,但部分畜禽养殖单位却片面地理解强制免疫工作是畜牧兽医部门的“一家”事,致使基层防疫员“专打独斗”、唱“独角戏”。有此类“误区”的主要是小型和“微型”畜禽养殖单位。
误区三:侥幸心理常作怪。饲养畜禽主要是方便自用、属于个人行为,错误地认为没有必要对畜禽采取强制免疫;饲养场所山高路远、环境相对闭塞,错误的认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几率不大。有此类“误区”的主要是散养户和偏远山区的养殖户。
如何让这些畜禽养殖单位走出“误区”呢?谈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首先,要解决思想行动上的“误区”。各级政府特别是畜牧兽医部门应通过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各畜禽养殖单位知晓强制免疫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切实纠正思想行动上的误区。
第二,要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广大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的直接受益者,因此,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更应该承担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或者说“第一责任”,与政府及其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防疫人员共同确保畜禽强制免疫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要加强疫苗的使用管理。疫苗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基础。应加大基层动物防疫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对强制免疫疫苗使用知识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要加强疫苗日常管理,分门别类、区别对待,严格按照各种疫苗保管要求进行恒温(或低温或冷冻)储藏(存)。同时,要落实工作专班或专人定期对过期失效疫苗进行清理,防止劣质疫苗下发至基层防疫员,造成强制免疫的质量和效果受到影响。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