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开展查处黄芪多糖注射液、口服液等疑似假兽药的通知
各市畜牧兽医局:
近期齐鲁电视台曝光了山东某市养鹅户注射使用黄芪多糖口服液预防小鹅瘟疾病,造成大量死鹅事件,给养殖户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黄芪多糖注射液、口服液是对鸡传染性法氏囊炎病的预防和治疗或辅助治疗的药物。《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五) 规定,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为假兽药。为杜绝假劣兽药继续在我省经营使用给养鸭、养鹅者带来经济损失,防止疾病的进一步传播扩散,请各市高度重视,立即对所辖区域内销售和使用的宣称治疗小鹅瘟、鸭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的黄芪多糖注射液、黄芪多糖口服液产品经营者和使用者拉网式检查(查处标准参考附件1-3),对查出的假劣兽药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和使用并封存,对其生产、经营者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将查处情况于2017年1月1日前报送省局兽药处。
联系人:王宪 电话:0531—87198085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6年11月23日
附件1:
宣称治疗小鹅瘟、鸭病毒性肝炎黄芪多糖注射液、口服液的产品检查鉴别标准
1、通过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核实产品的商品名、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GMP证号等信息、二维码上传信息;
2、对产品外包装和说明书进行检查。是否存在功能与主治夸大宣传、增加适用动物和改变适用证的情况(如宣称治疗小鹅瘟、鸭病毒性肝炎);
3、对产品外观性状进行检查,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对内容物存在质疑的产品可送请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等进行实验室检测。
附件2:
黄芪多糖注射液、黄芪多糖口服液产品的执行标准:
1、黄芪多糖注射液执行标准:《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
2、黄芪多糖口服液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049号》
附件3:
已获农业部批准的黄芪多糖注射液、黄芪多糖口服液的标签说明书样张
黄芪多糖注射液标签说明书样张一:
黄芪多糖注射液标签说明书样张二:
黄芪多糖口服液标签说明书样张一:
黄芪多糖口服液标签说明书样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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