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管理频道
养殖管理  畜禽资源  免疫防疫  疫病防治  疫病警报  饲料  兽药  
当前位置:首页疫病防治治疗方案 → 文章内容

雏鸭病毒性肝炎并发沙门氏菌病的诊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12/4 0:14:18 关注:499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2014年9月,云龙区某养鸭户饲养的15日龄的雏鸭出现食欲减退、精神不振、下痢并死亡的传染病,经流行病学调查、临床检查及病理剖检等诊断为雏鸭病毒性肝炎并发沙门氏菌病。现将诊治情况报道如下。
  1 发病情况
  2014年9月,云龙区养殖户李某从外县购买鸭苗1 200只,15 d后开始出现了零星死亡的情况,养殖户使用了庆大霉素、青霉素来进行饮水治疗,但效果不理想,病情未出现明显好转,病鸭的数量继续呈现上升趋势,病雏鸭出现了不同程度不食、精神不振、拉稀,死前还出现角弓反张的神经症状。该养殖场番鸭、鸭、鹅等混合混养,但只有鸭生病,一共饲养了3 000只雏鸭,其中第一批30日龄1 800只,一切正常;第二批18日龄1 200只,15 d后出现病情,死亡20多只。第一批雏鸭在采购的当天就肌肉注射了“鸭肝宁”,第二批在采购第2日肌肉注射了“鸭宝”。
  2 临床症状
  病鸭一般表现为精神沉郁,食欲减退甚至废绝,行动迟缓,之后出现不同程度的侧卧或是蹲伏,缩颈闭眼,排白色稀粪,有的病鸭肛门四周出现粪便污染,病情较重的出现阵发性抽搐,部分雏鸭会在抽搐几分钟或者是几小时后死亡,死亡雏鸭呈角弓反张姿势。
  3 剖检变化
  剖检发现病鸭的肝脏肿大,呈黄褐色,肝脏表面出现血斑或者出血点;心脏松弛,并伴有心包积液;肾脏出现轻度肿大、出血;脾脏呈暗红色,肿大;小肠黏膜增厚,出血、充血,存在大量黏液。
  4 诊断
  根据发病情况、临床症状与剖检变化,初步诊断为鸭病毒性肝炎并发沙门氏菌病。确诊需进行实验室检验。
  5 治疗
  (1)环境消毒。使用百毒杀(1∶600)对鸭舍、周边环境与用具等开展彻底消毒,1次/d,持续使用3 d。
  (2)药物治疗。上午使用鸭病毒性肝炎制成的卵黄抗体进行肌注,1.5 mL/只,下午使用鸭基因工程干扰素按说明的3倍量肌注。整个鸭群隔天再次注射1次;病情较重的需要1 次/d,连续治疗3 d。
  (3)饮水。给雏鸭饮水,适当加入电解多维与葡萄糖,适量加入氟苯尼考,持续使用3 ~5 d,以有效补充体液,并避免出现继发性感染。
  (4)拌料给药。在雏鸭日粮中适当添加一定数量的微量元素、清瘟败毒散(含黄芩、知母、黄连、山楂、赤芍、槟榔等),持续用药3~5 d,可有效提升雏鸭群的抗病能力。
  经采取上述措施治疗3 d后,该养殖户鸭群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并未出现大规模的死亡现象。7 d之后回访,鸭群已全部恢复正常。
  6 建议
  (1)雏鸭病毒性肝炎并发沙门氏菌病经常出现,这两种病不仅能通过种蛋进行垂直传播,也可以水平传播。水平传播通常是因为鸭舍内的环境不佳或是在购买雏鸭后对其进行运输的过程中,因为时间长、拥挤,并且加上温度低导致脱水等一些应激性因素导致雏鸭的抗病能力下降所造成的。因此,在对种蛋进行孵化前,需要对其进行全面消毒,并且饲养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持鸭舍内的清洁卫生与干燥,对鸭舍使用工具进行定期消毒;并做好保温措施。
  (2)一旦发现病鸭要及时隔离,并在雏鸭饲料与饮水上需要适当加入一定量的恩诺沙星和口服补液盐等药物来进行预防,在饮水中加入葡萄糖与电解多维,这样能进一步增强雏鸭机体的抗病能力。
  (3)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确实需要从外地引入雏鸭时,要对其来源、当地疫情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杜绝将带雏鸭引入,对引入的雏鸭要进行严格检疫并进行必要的隔离。
  (4)养殖户在引进雏鸭时要对种鸭的免疫情况进行事先了解,并要从正规的经过严格免疫接种的种鸭场引入雏鸭。对引入的雏鸭要严格按照免疫流程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鸭沙门氏菌病的防治2024/3/28 8:03:28
一周鸭业行情综述(3.18-3.24)2024/3/25 23:50:40
四川夹江:鸭棚子里喝咖啡 发展农文旅新业态2024/3/24 19:28:55
一周鸭业行情综述(3.11-3.17)2024/3/18 23:55:17
一周鸭业行情综述(3.4-3.10)2024/3/12 0:15:16
规模化养鸭场疫病防控难点与应对措施2024/3/5 9:34:15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