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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紧急动物疫病应急反应管理的状况及应当开展的工作(一)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12/24 14:36:00 关注:1859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我国目前是牛瘟、牛肺疫、牛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痒病、裂谷热、尼帕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无疫国,但面临着外来疫病逼近国门的巨大风险,如牛瘟、牛肺疫正不断在我国周边地区发生;尼帕病己经逼近国门;BSE和痒病传入我国的风险也在增大。面对这种严峻的趋势,我们必须借鉴发达国家在紧急动物疫病控制方面的经验,建立我国紧急动物疫病应急反应管理体系,确实维护我国目前在一些重大动物疫病方面的无疫状态。这对保护我国动物产品安全卫生和人类健康,促进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另外,入世以后,随着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的扩大,各国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也在设置各种壁垒阻止其他国家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本国,其中国家紧急动物疫病应急管理体系的有无及其是否合理,已经成为各国设置壁垒的一种手段。
  虽然动物防疫法对紧急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但是这种规定很笼统,可操作性差,所以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我国控制和扑灭紧急动物疫病的法律措施
  我国动物防疫法中关于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各项规定,是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控制、扑灭动物疫病所应遵守的规则,并保证其实施,以求动员和组织多方面的力量确有成效地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动物防疫法第三章对动物疫情管理的主体、动物疫情公布、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生一类动物疫病应采取的措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职责等做出了原则性规定,这些法律规定具有强制力,具有权威性,主要内容如下:
  1、紧急动物疫情管理
  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患有疫病或疑似疫病动物,都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慌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这两条是对动物疫情管理和疫情报告制度的规定,具体含义如下:
  一是全国动物疫情有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公布,这里明确了动物疫情统一管理和公布的法定部门,也明确了动物疫情统一管理和公布的原则。
  二是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一级人民政府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表明省一级人民政府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只有在授权的情形下,才有权公布疫情,而疫情统一管理的原则并没有改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布动物疫情。
  三是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疫病或疑似疫病的动物,都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四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确诊疫情,依法迅速采取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这是法定的义。
  2、发生紧急动物疫病时的特别措施
  由于一类动物疫病对于对人畜危害严重,所以发生重大紧急动物疫病时,必须采取紧急防疫措施,并且要求所采取的措施具有高效性、强有力、周密等特点。为适应这种需要,动物防疫法从法律上为此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一旦发生重大紧急动物疫病,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地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
  二是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由于对疫区的封锁涉及到当地生产、生活等多个方面,所以应当由人民政府决定。哪一级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的就由哪一级政府决定,只需同级,不必由上一级政府审批,这样有利于节约时间并及时采取措施。
  三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病,并通报毗邻地区在封锁疫区内所采取的措施是强制性的,必须执行,这样才能有效扑灭疫病。
  四是确定对疫区封锁时采取的法定措施,包括:发病或疑似发病动物、污染的动物产品流出疫;根据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这项规定中除了已明确的内容外,考虑到封锁疫区的复杂情况和扑灭疫病的实际需要,还授权实行封锁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运用必要的行政权力,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以适应防疫的需要。
  五是疫区封锁的决定权,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决,如果疫区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其共同上级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3、疫区内的有关管理事项
  发生紧急动物疫情,关系到疫区内的畜牧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依法采取的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措施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动物防疫法对疫区内涉及到的单位、个人作出了有约束力的规定。疫区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县级以上政府及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规定,这样,可以保证协调一致地扑灭紧急动物疫病。
  关于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动物防疫法规定了两种情况,一种是为了控制、扑灭紧急动物疫病,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派人参加当地依法设立的现有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另一种情况是在必要时,经省级政府批准,设立临时性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这样,既可以防止过多的设立检查站或者重复设站,又能保证执行必要的监督检查任务。
  关于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和疫区封锁的解除,规定了与作出决定时的相适应的权限,既由原决定机关决定解除封锁并宣布。
  4、紧急动物疫病控制的杜会支持
  控制、扑灭紧急动物疫病,既是由政府所组织的行动,同时应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提供相应服务。动物防疫法对此做出规定,发生紧急动物疫病时,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部门应当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和有关物资,电信部门应当及时传递动物疫情报告。这样有关部门提供的服务,已不仅仅是一种支持,而且还是控制、扑灭紧急动物疫病的一种保障,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是一种法律上的保障。
文章作者:董金杰 执业兽医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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