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对兽用抗菌药的监管都发布了哪些政策措施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7/3 16:10:42 关注:605 评论: 我要投稿
|
|
我国是兽用化学制剂使用量最大的国家之一,2014年超过5万吨抗菌药物用于养殖业,超过50%的抗菌药物量用作药物饲料添加剂。
我国近年来加强了对兽用抗菌药的监管。小编汇总如下。
2001年《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我国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2001年9月4日发布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68号),根据药物的使用情况,将饲料药物添加剂分为两类:
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在饲料中长期添加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须用“药添字”,共33种。
用于防治动物疾病,并规定疗程,仅允许通过混饲给药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包括预混剂或散剂),产品批准文号须用“兽药字”,共24种(须凭兽医处方购买、使用)2013年,《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
2013年9月,农业部发布了《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开始将抗菌药物纳入兽用处方药管理。
2015年6月,禁止四种抗菌药用于食品动物
2015年6月,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第2292号,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禁止食品动物使用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氧氟沙星等4种抗菌药。
2015年7月,《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
2015年7月,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
2016年7月,停止硫酸黏菌素用于动物促生长
2016年7月,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决定从2017年4月起停止硫酸粘菌素用于动物促生长。
2016年8月,《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年8月,14部委联合发布了《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加强兽用抗菌药物的研发、生产、流通、应用的监管和耐药性监测,应对动物源细菌耐药带来的风险挑战。
2017年9月,禁止非泼罗尼用于食品动物
2017年9月,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发布2583号公告禁止非泼罗尼及相关制剂用于食品动物。
2018年1月,停止三种抗菌药用于食品动物
2018年1月,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发布2638号公告,停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用于食品动物。
2018年4月,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2018年4月20日,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1年)》,确定了各地2018年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养殖场数量。
根据6月30日“第二十七届广东畜牧兽医科技大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建忠分享的《动物养殖中抗菌药物的使用》整理。
|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