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管理频道
养殖管理  畜禽资源  免疫防疫  疫病防治  疫病警报  饲料  兽药  
当前位置:首页疫病防治寄生虫病 → 文章内容

不可不防的猪场杀手——猪附红细胞体病!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7/21 15:31:25 关注:755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猪附红细胞体病是由猪附红细胞体引起的。可发生于各龄猪,但以仔猪和长势好的架子猪死亡率较高,母猪的感染也比较严重。患病猪及隐性感染猪是重要的传染源。传播途径目前还不十分清楚。
  猪通过摄食血液或带血的物质,如舔食断尾的伤口、互相斗殴等可以直接传播。间接传播可通过活的媒介如疥螨、虱子、吸血昆虫(如刺蝇、蚊子、蜱等)传播。
  一、临床症状
  猪附红细胞体病因畜种和个体体况的不同,临床症状差别很大。
  主要引起:仔猪体质变差,贫血,肠道及呼吸道感染增加;育肥猪日增重下降,急性溶血性贫血;母猪生产性能下降等。
  哺乳仔猪:5日内发病症状明显,新生仔猪出现身体皮肤潮红,精神沉郁,哺乳减少或废绝,急性死亡,一般7-10日龄多发,体温升高,眼结膜皮肤苍白或黄染,贫血症状,四肢抽搐、发抖、腹泻、粪便深黄色或黄色粘稠,有腥臭味,死亡率在20-90%,部分很快死亡。大部仔猪临死前四肢抽搐或划地,有的角弓反张。部分治愈的仔猪会变成僵猪。
  育肥猪根据病程长短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急性型病例较少见,病程1天-3天。亚急性型病猪体温升高,达39.5度~42度。病初精神萎顿,食欲减退,颤抖转圈或不愿站立,离群卧地。出现便秘或拉稀,有时便秘和拉稀交替出现。病猪耳朵、颈下、胸前、腹下、四肢内侧等部位皮肤红紫,指压不褪色,成为“红皮猪”。有的病猪两后肢发生麻痹,不能站立,卧地不起。部分病畜可见耳廓、尾、四肢末端坏死。
  有的病猪流涎,心悸,呼吸加快,咳嗽,眼结膜发炎,病程3天-7天,或死亡或转为慢性经过。慢性型患猪体温在39.5℃左右,主要表现贫血和黄疸。患猪尿呈黄色,大便干如栗状,表面带有黑褐色或鲜红色的血液。生长缓慢,出栏延迟。
  母猪症状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急性感染的症状为持续高热(体温可高达42度),厌食,偶有乳房和阴唇水肿,产仔后奶量少,缺乏母性。慢性感染猪呈现衰弱,粘膜苍白及黄疸,不发情或屡配不孕,如有其它疾病或营养不良,可使症状加重,甚至死亡。
  二、剖检症状
  主要病理变化为贫血及黄疸。皮肤及粘膜苍白,血液稀薄、色淡、不易凝固,全身性黄疸,皮下组织水肿,多数有胸水和腹水。心包积水,心外膜有出血点,心肌松弛,色熟肉样,质地脆弱。肝脏肿大变性呈黄棕色,表面有黄色条纹状或灰白色坏死灶。胆囊膨胀,内部充满浓稠明胶样胆汁。脾脏肿大变软,呈暗黑色,有的脾脏有针头大至米粒大灰白(黄)色坏死结节。肾脏肿大,有微细出血点或黄色斑点,有时淋巴结水肿。
  三、防控方案
  治疗:
  ①肌注选择土霉素或多西环素,连用三天;
  ②拌料选择四环素类药物,如多西环素等,连用七天(恢复后每个月可定期使用5-7天作为预防);防控:
  1、本病是目前影响猪场生产的主要疾病之一,其主要传播途径为体液传播,所以进行体表寄生虫的消灭,对预防本病有着积极的意义。在生产上,每月最少要进行2次猪场消毒和猪体表灭虫,尤其是夏秋或雨水较多季节。
  2、将多西环素拌料定期使用,可预防猪发生本病。但在对仔猪进行治疗过程中,用喂投的方式不如用肌注的方式好,因为仔猪进食饲料量不稳定。
  3、应激因素是引起感染附红细胞体病猪死亡率增加的主要因素之一。减少应激、加强营养、经常消毒灭菌、预防其它传染病,对于预防此病有重要作用。
  造成此病在某地扩散的主要原因是猪舍卫生条件差和养殖户的防病意识差。要加强猪舍、环境的卫生管理和各流通环节的管理、防疫消毒制度,防止互相感染,对病猪迅速隔离,死猪无害化处理,被污染的场地、圈舍等特别是临床上防疫注射、治疗用药前必须对注射器、针头按要求进行消毒。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3月18日猪粮比触发过度下跌二级预警2024/3/19 8:41:36
生猪市场供需变动及饲料成本影响行情展望2024/3/19 8:38:51
湖南绥宁:积极化解生猪行业环保压力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3/19 8:37:55
生猪强势上行 触及三个月高点 后市的关键点是……2024/3/19 8:35:53
春节后生猪市场先弱后强 下半年供应量或逐步收紧2024/3/19 8:09:25
猪蓝耳病控制标准程序2024/3/19 7:55:12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