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母猪受胎率低----种公猪采精、人工授精技术分析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7/21 15:48:54 关注:483 评论: 我要投稿
|
|
夏季高温季节,公猪的热应激明显。有的养殖场户在高温天气下仍然白天使用公猪采精和配种,而且不注重对公猪的合理使用。夏季养殖场猪舍的气温高达38~40℃,此时,公猪的精液活力会受到环境温度的影响,温度高精液活力差,如果温度高于一定的温度,会使得精液活性消失,还会导致种猪的性欲消失。种猪精液量少,精液活力低,精子质量低,死精多,与母猪进行配种的时候成功受孕的几率就小。
有经验的技术人员都知道,公猪易记仇,在进行猪瘟、口蹄疫、伪狂犬病、细小病毒、乙型脑炎和猪丹毒-肺疫等疾病的免疫时,最好不要采精人员注射做苗,怕影响人猪感情受到报复。同时在种公猪常发疾病的治疗上,应少用一些对精液品质不利的药物,如磺胺类、氟笨尼考等,应尽量采用中草药来替代。
采精技巧、保持方法依托千万不要断电
采精尽量选择早晚凉快时进行。采精过频,影响精子质量。对后备公猪,每4~5天使用1次;对1~2岁公猪,每2~3天使用1次;对成年公猪,每天可采精1次,最少保证每周休息2天,否则会缩短公猪的使用年限。但是,公猪长期不用会造成精液品质下降,性欲减退。
科学地处理精液,就是对其品质、密度及活力进行检测,要求精子的活力、密度达到猪场使用要求。具体稀释比例是根据原精量、精子密度确定添加稀释液的量。
稀释时必须以原精为母本,慢慢倒入稀释液,边倒边轻轻地搅拌;同时还要注意等温稀释,以精液的温度为准,两者温差不超过1℃,精液稀释分装后,侧卧放入16.8℃的恒温箱中,每隔10~12h轻轻翻动1次,保存期严格按稀释粉说明书使用。
另外,配备专用发电机避免长时间停电。若需运输,要用隔热材料将精液瓶包裹起来,多包几层加冰袋放入泡沫箱中运输,还要减少精液瓶震动。
在人工授精时,选择恰当的时间可以有效提高母猪受胎率根据一位经验丰富的技术员称:一般断奶后1~3天发情的母猪出现痴呆期后18~24小时进行首次输精,间隔12~24小时进行第二次输精;断奶后4~6天发情的经产母猪,出现痴呆期后8~12小时进行首次输精,间隔8~12小时进行第二次输精;休情期超过7天发情的断奶母猪、返情母猪,出现痴呆期马上配种,间隔8~12小时进行第二次输精,如果再间隔8~12小时后还有静立反射可考虑进行第三次输精。
深部输精有效提高母猪受胎率
输精操作规程的核心是在输精前、输精中,均要求做到无菌操作,把输精管插入到母猪子宫颈皱褶处锁定后再进行。
常规输精通过公猪或人为刺激使母猪子宫产生宫缩形成负压,再将精液吸入子宫颈;深部输精在母猪放松的状态下利用特制的管中管,在子宫颈锁定外管后,再把内管向前伸10~15cm穿过子宫颈到达子宫体,然后将精液挤入子宫体。
深部输精可以减少因精液倒流造成的精子损失,也人为地避开了宫颈皱褶对精子的障碍。与常规输精相比,同等体积的精液量、同等数量的精子,深部输精提高了具有受精能力精子的数量。据近几年来配怀舍采取深部输精与以前采取常规输精的数据相比,我们得出结论,即深部输精能提高母猪的受胎率和分娩率。深部输精可适当延迟首次输精时间4~6小时,间隔8~12小时后进行第二次输精,要求每个情期输精2次。天气炎热时,输精时间应选择在早上6:30时以前或下午7时以后,切忌在舍温超过32℃时进行输精。
|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