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好小尾寒羊应注意的若干技术问题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1/11/3 21:55:49 关注:341 评论: 我要投稿
|
|
1 引种 引种是发展小尾寒羊生产的第一关,引进种羊的好坏,是能否养好小尾寒羊的关键,如何引到好的种羊,确保引种成功,需做好以下技术工作: 1.1 要熟悉掌握小尾寒羊的品种特征、生活习性和生产性能等。掌握小尾寒羊的鉴定方法,确保引种时不至于上当受骗。 1.2 找准引种渠道。引种时,一定要找准引种渠道,供种点或供种单位,必须具有省级以上畜牧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不在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引进种羊,从而保证种羊的质量。 1.3 熟知引入地的生态条件。小尾寒羊分布在黄淮海平原地区,适于温暖、半湿润的气候条件。在引种时,一是要考虑到引入地生态环境是否具备小尾寒羊的生产条件;二是要考虑到在当地的生态环境条件下小尾寒羊的优良特征能否保持并延续下去。 1.4 要具备一定的饲养管理条件。产区大部分在海拔高度100m以下的平原农区,饲料资源丰富,饲养条件优越,饲养方式主要采取舍饲和半舍饲的方式。为确保引种成功,在引进的初期不要剧烈改变其在产区的饲养方式和生活习性,应给予良好的饲养条件并进行舍饲或半舍饲。 2 整顿羊群,分群饲养管理 要及时调整羊群,根据羊只年龄、性别、强弱、肥瘦、生产性能和不同的生理时期合理分群。分群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制定饲养管理标准进行饲养和管理,尽量满足不同类群和不同生理时期羊群对饲料和营养的需要。 3 养好种公羊和种母羊,做到适时配种 配种前一个月,应使种公羊进入配种期的饲养管理,配种时种公羊、种母羊都要保持良好的营养水平,以保证受胎率,更好的实现多胎、多产、高繁,进而提高养羊的经济效益。对育成公、母羊要适时配种,由于自然条件和饲养管理条件的不同,小尾寒羊配种有早有晚。一般种公羊10~12月龄或体重达到70~80kg,种母羊9~10月龄或体重达到50kg左右时,就可进行初配,初配不宜过早,如过早,母羊产单羔多,弱羔多,难产多,育羔成绩差,母羊发育受阻。 4 防疫和驱虫 防疫一般在春秋各进行1次,春季3~4月份,秋季10~11月份进行,注射羊三联(或羊四联)苗、炭疽苗、巴氏杆菌苗等疫苗。应该注意的是,注射一种疫苗后,隔15天方可注射另一种疫苗,两种疫苗不能同时使用。当地从未发生过的疫病,不能滥用疫(菌)苗注射,使用疫(菌)苗应在兽医人员指导下进行。 要定期驱除体内外寄生虫,每年1次或每季度1次,在兽医人员指导下进行。无论是防疫还是驱虫,对怀孕后期(妊娠3个月以上)的母羊都要慎用,以免造成流产。 5 饲草料的增减与变更 在饲养管理过程中,切忌供给羊只草料量的猛增猛减和突然变更。小尾寒羊属反刍家畜,在正常情况下,瘤胃、网胃中的各种微生物处于一个微生态平衡状态,当草料猛增或突然变更时,微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微生物区系发生变化,有害微生物加快繁殖,容易引发疾病造成死亡,如羊肠毒血症、羊快疫、链球菌病等。因此,草料的增与减,草料的变更都应循序渐进。 6 6个月以内的小尾寒羊羔羊不宜饲喂尿素 尿素可作为非蛋白氮给羊补充蛋白质,在瘤胃中尿素先被微生物分解并消化吸收,将其变为菌体蛋白后才能被羊消化吸收和利用。由于6月龄之内的羔羊前胃发育不健全,微生物区系尚未形成,微生态环境尚未完善,草料中添加尿素易引起尿素中毒,另外,尿素也不宜与豆类及豆粕、苜蓿等豆科植物性饲草(料)混喂小尾寒羊(包括其它反刍动物),因为豆类及豆科牧草中含有脲酶,易加快尿素分解,直接进入循环系统,引起羊群中毒。妊娠最后3个月的母羊不宜喂添加尿素的青贮,因其对胎儿发育有害。 7 重视羊群饮水喂饲与圈舍卫生 注意草料及饮水卫生,做到饲槽、水槽干净卫生,草料无毒、无霉变、无杂质、无禁用添加剂,喂饲饮水要有规律,饮水应新鲜清洁。圈舍应做到通风透光、防寒防暑、干燥卫生,勤出勤垫勤打扫,定期消毒、除蝇、除(寄生)虫,防疫药品及疫(菌)苗瓶不随地抛洒或乱扔,减少疾病的传播。 8 舍饲小尾寒羊应加强运动,常晒太阳 舍饲小尾寒羊容易产生维生素d缺乏症,进而影响钙的代谢。定时放牧,目的不在于采食,而在增加运动和进行日光浴,促进体内维生素d的形成,促进钙的代谢。尤其是妊娠后期的母羊,增加运动,防止死胎、弱胎、母羊难产及产前后瘫痪是十分必要的。运动还可提高种公羊的精液品质,提高配种受胎率。 9 其它技术问题 9.1 生产母羊乳房保健:母羊产后(羔羊吃奶之前),应以0.2%的高锰酸钾溶液清洗消毒并热敷;避免羔羊过度吮吸而产生负压;母羊产后2~3天和羔羊断奶过渡期间,应降低饲料营养水平和饲料供给量,减少多汁饲料、青贮饲料和青饲料,适当喂些易消化的优质干草和麦麸;挤初乳时,防止不适当地用力掳拉。采用以上措施可减少乳房炎的发生率。 9.2 进入产房的母羊密度不可过大,否则,母羊踩伤、踩死羔羊,致使羔羊管骨骨折。一般以2m2安排一只生产母羊为宜。 9.3 小尾寒羊对疾病反应不敏感,应认真仔细观察,早发现早治疗。大群舍饲小尾寒羊,应在每天喂饲时观察其精神状况、采食情况、呼吸方式和频率以及尾臀部的粪污情况,及时诊断和治疗。 对病羊应七分治疗三分护理,只管治疗,不顾护理,治疗无效,羊只死亡率高。病羊应给量少、质优、易消化的草料,保证及时饲喂饮水。 9.4 防止羊只跳圈撕裂腹膜。小尾寒羊跳跃能力强,体大腹膜薄,往往因跳圈造成腹膜破裂。因此,圈栅高度不应低于1.2m。否则,腹膜撕裂发病率高。 9.5 成年小尾寒羊不宜内服抗菌素及其它抗菌药物(如磺胺类)。因这类药物内服后能杀死有害菌,同时也可杀死瘤胃有益菌,微生物区系被破坏,造成消化障碍,反而引发疾病。因此,治疗时应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投药。 9.6 对缺奶羔羊应及时安排代奶母羊或补喂人工奶,否则羔羊会因饥饿大量食入饲草,引起胃肠阻塞而死亡。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