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发热、低烧 应如何选择药物?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9/10 18:55:02 关注:412 评论: 我要投稿
|
|
在养猪过程中,经常遇到猪群的体温高于或低于正常体温的情况,但是养猪人需要注意不同阶段猪群的体温不同,比如哺乳仔猪的平均体温为39.3℃、中猪的平均体温为39℃、大猪的平均体温为38.8℃,妊娠母猪的平均体温为38.7℃,哺乳母猪的平均体温为39.3℃,公猪的平均体温最低为38.4℃。
当猪群体温高于正常体温时养猪人称之为发热,当猪群体温低于正常体温时养猪人称之为低烧。
猪群发热
并不是所有的体温升高都能称之为发热。比如猪群打斗等剧烈运动后体温也会升高,甚至可达到40℃。只有受到内源或外源致热源的影响导致的体温升高我们才成为发热,发热根据猪群体温的热程度可分为四种:
a、微热,体温超过正常体温1℃左右,常见乳房炎、子宫炎等局部器官的轻微炎症;b、中热,体温超过正常体温1-2℃,常见流感、附红细胞体等局部器官较严重炎症;c、高热,体温超过正常体温2℃,常见广泛性感染或急性传染病,如传染性胸膜肺炎、猪肺疫等;d、最高热,体温超过正常体温3℃以上,常见如急性猪丹毒、败血性链球菌、弓形体病等全身性感染。
在猪群体温方面养猪人存在两个误区:
1、用人的体温衡量猪的体温。
正常情况下人的直肠温度平均为37.5℃,而猪群中温度最低的公猪直肠温度也高于这个值,所以不能用人的体温值来衡量猪的体温。
再就是一些养猪朋友习惯直接用手摸猪的体表然后估算猪的体温,可实际情况是猪群发不发热养猪人用手摸起来都是热的,因为猪的体温本身就高于人的体温。
2、发烧就用退烧药。
多数情况下,病猪的发热时的体温多在40℃左右,此时不需要使用退烧药,因为病猪体温升高对猪来讲属于一种自我保护机制,温度升高后会降低体内酶的活性,从而抑制细菌或病毒等的复制,还可以提高免疫系统的功能帮助机体快速恢复。
而有的养猪朋友只要体温达到40℃就判定为发热使用退烧药,这样不仅起不到治疗疾病的作用,反而延缓了机体的恢复速度。一般情况下我们推荐使用退烧药的时机是体温高于41℃时。
退烧药的种类及其选用要点
退烧药物大类上可以分为中药退烧药(柴胡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和化药退烧药,其中化药退烧药又可以分为甾体类退烧药(地塞米松)和非甾体类退烧药,非甾体类退烧药可分为羧酸类(阿司匹林)、羧酸盐类(卡巴匹林钙、氟尼辛葡甲胺)、乙酰苯胺类(对乙酰氨基酚)、吡唑酮类(氨基比林、安乃近)和环氧化酶抑制剂(尼美舒利)。
根据每种退烧药的特点,一般情况下高热选择安乃近或氨基比林,因为这两种药物的退热效果最好也是最快的;中热选择阿司匹林或氟尼辛葡甲胺,以为这两种药物安全性比较高,退烧副作用少;病毒性感染导致的高烧使用地塞米松,但是需要注意母猪禁用会导致流产;低热使用卡巴匹林钙、柴胡注射液或鱼腥草注射液等中药退烧药,副作用小,退热后不易导致低温。
猪群低烧
猪群低烧是因为猪群体内产热不足或散热过多导致的体温低于正常体温的一种临床症状。
常见于病程较长的慢性消耗性疾病,或长时间食欲减退、废绝病猪。根据体温低于正常体温的程度,低烧可分为微低烧和低烧两种:
a、微低烧,体温低于正常体温1℃左右,常见局部炎症或慢性消耗性疾病;b、低烧,体温低于正常体温1-2℃左右,常见急性传染病临死前或退烧药使用剂量过大。
针对低烧治疗方案:
1、注意休息,加强饲养管理。
当猪群低烧不严重时是不建议打针的,有时候打针引起应激,反而会加重病情。
体温处于微低烧时以加强饲养管理为主,可以给猪提供稻草让猪处于安静的静养环境中,以帮助病猪恢复体温,另外可以给猪饲喂生鸡蛋、红糖水等可以迅速供能的高营养物质。
2、若是体温低于37℃,养猪人可以先肌注樟脑磺酸钠帮助体温恢复,体温恢复后肌注黄芪多糖、肌酐、ATP等辅助病猪升高体温,最后再辅以上述饲养管理方法以彻底解决病猪低烧问题。
|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