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料管理不规范
在成品库检查中发现2批贴有标签名称为“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液态(DL-蛋氨酸+ L苏氨酸)”,批准文号为津饲添字(2016)060903的非兽药产品,以及11批未粘贴标签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液态(DL-蛋氨酸+ L苏氨酸)”的非兽药产品。上述产品生产地址为“天津市武清区四村店大街63号”,与该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地址不一致(据了解为该企业另一饲料生产企业地址),经核实上述产品共2713箱。标签库货位卡显示结存量,实际标签库没有任何结存量,与实际不一致。成品库待检、合格、不合格产品没有明显标志和防止混淆的措施。成品库存放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精制蛋黄抗体(批号20181120/20181121)、2批未粘贴标签。
二、生产管理不规范
卵黄抗体生产线压差指示计达不到设计要求。卵黄抗体抗原生产区污物出口存在未清场物品,清场不彻底。
三、企业人员管理不到位
企业人员培训不足,特别需要加强兽药GMP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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