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胃溃疡发生后养殖户该如何治疗?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0/7 13:10:37 关注:485 评论: 我要投稿
|
|
猪的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和轮状病毒感染是由病毒引起的高度接触传染性肠道疾病,其临床症状很相似,主要特征为呕吐与严重水样腹泻、脱水,而且有时呈混合性感染,合称为猪病毒性腹泻。
猪传染性胃肠炎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主要发生于秋末至春初寒冷季节,传播迅速,新疫点多呈暴发性流行,老疫点常见地方性流行。其传染源为病猪和带毒猪,通过粪便、呕吐物、乳汁、鼻分泌物和呼气排出病毒,污染饲料、饮水、空气、土壤以及车辆、用具后经消化道和呼吸道感染其它猪只。各种年龄的猪只均易感染发病,两周龄以内仔猪发病率很高,在经过短暂的潜伏期后突然发病,几天内蔓延全群,部分患猪首先出现一过性呕吐,继而发生急剧频繁的水样腹泻,粪水呈黄色、淡绿或灰白色水便,腥臭,常夹杂有未消化的凝乳块,造成病仔猪严重脱水,死亡率很高,有的可达100%,耐过仔猪因生长发育受阻而成为僵猪。随着日龄增大,病死率逐渐降低。较大猪只感染后的症状轻重不一,青年猪几乎全栏或全栋猪舍发病,通常可见食欲不振,腹胀,接着发生水样腹泻,呈喷射状,泄泻物中可见到未完全消化的饲料,一般1周左右腹泻停止而康复,并产生主动免疫,但在一段时期内生长受阻,有50%左右的康复猪带毒排毒达2—8周甚至更长(104天)而无临床症状,这也是本病周期性暴发难于消灭的主要原因。哺乳母猪腹泻后泌乳减少,并加速哺乳仔猪的发病和死亡。妊娠母猪偶尔可见流产。
猪流行性腹泻该病遍及全球各主要养猪地区,主要发生在冬季,也能发生在春秋季节,各种猪都可感染发病,但传播速度比传染性胃肠炎较慢,病程较短,死亡率低。其传染源为病猪和带毒猪,通过粪便、唾液等排泄物、分泌物排出大量病毒污染环境,易感猪通过摄入被污染的饲料、饮水而引起发病,有些猪呕吐,随即发生腹泻,呈灰色或黑色水样,精神欠佳,厌食,病程约1周,1周龄以内仔猪呕吐症状多发生在吃奶后,易因严重脱水而死亡,死亡率平均为20%—30%。成年猪可能只见呕吐和厌食而不腹泻,死亡率很低。但有的幼龄仔猪可能不发病,而较大日龄的青年猪或育肥猪可能出现急性暴发性腹泻而死亡。
猪轮状病毒感染该病是由轮状病毒病毒群引起的多种动物腹泻的一种传染性人畜共患病。该病遍及全球,广泛分布于各种猪场,各种年龄的猪均可感染,一般呈地方性流行,主要经消化道传播,感染率有时高达100%,通常与传染性胃肠炎、病源性大肠杆菌甚至球虫混合感染或继发感染。成年猪、经产母猪与种公猪一般呈隐性感染,极少发病。感染7日龄以内仔猪的死亡率极高,可达100%,随着日龄增大,死亡率降低,8周龄内发病率50%—80%。新生仔猪在缺奶或母源抗体不足时容易感染发病,病猪剧烈腹泻,迅速脱水,食欲不振,喂食后出现呕吐常是腹泻的先兆症状,腹泻粪便呈水样或糊状,病程3—7天,常因脱水而死亡,特别在寒冷时或与猪传染性胃肠炎、大肠杆菌等混合感染时病程重剧,死亡率很高,10—21日龄仔猪多表现为类似白痢(乳痢),断奶后多为黑灰色水样,数日后可康复而产生抗体,但因其抗体持续时间较短,还会出现重复感染。
综合防治措施由于猪的这几种病毒性腹泻主要发生于秋冬季节,仔猪感染后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比较高,由此给养猪场户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现在天气正逐渐转凉,很快就要进入这几种病的流行季节,故此提醒广大养猪场户做好预防措施,以便尽量减轻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后备母猪在配种前应注射疫苗、猪流行性腹泻灭活疫苗,使之产生足够的主动免疫;怀孕母猪在产前3—4周注射猪传染性胃肠炎和轮状病毒二联疫苗、猪流行性腹泻疫苗,仔猪在获得母源抗体被动免疫的同时,在8—10日龄口服0.3—0.5头份猪传染性胃肠炎和轮状病毒二联弱毒疫苗,20—22日龄再注射猪流行性腹泻灭活疫苗,使之建立较高的主动免疫水平,减少发病死亡。
(2)猪群中发现有病毒性腹泻发生时,由于没有有效治疗药物,应迅速采取防疫措施,加强消毒工作。对呕吐物和泄泻物应先喷洒消毒剂,约半小时后再冲洗,被污染的用具也应消毒。对脱水严重的仔猪可静脉注射或腹腔注射10%葡萄糖盐水15—30毫升。
(3)对正在暴发的猪群用传染性胃肠炎和轮状病毒疫苗、流行性腹泻疫苗在母猪产前5—6周和2—3周接种二次或一次,可以有效控制暴发,缩短暴发期,明显减少或终止初生仔猪发病死亡。在控制后长期按免疫程序接种传染性胃肠炎和轮状病毒二联疫苗、流行性腹泻疫苗。
(4)做好场内的卫生消毒工作,也有利于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
|
文章来源:猪猪侠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