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小反刍兽疫疫情分析与防控措施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6/2 14:43:46 关注:563 评论: 我要投稿
|
|
羊小反刍兽疫是我国羊养殖中较为常见的疾病,该病是因小反刍兽疫病毒感染所致,患病羊会出现急性、热性、致死性的病症,该病的发病率可以达到100%,若养殖管理不合理,我国也有过死亡率100%的案例,当然该病的并发症也较多,像卡他性炎症、腹泻等都是该病的并发症。在此前提下,本文结合我县当前的疫情防治情况,通过大数据以及云处理等技术总结了主要的防控思路,希望可以为我县防治该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1
流行病学
小反刍兽疫首次发现于西非象牙海岸,近年来开始在亚洲国家呈地方性流行趋势,我国于2007年在西藏阿里地区首发后,截止目前为止,我国的新疆、甘肃、内蒙古、宁夏等地都发现了相关疫情,该病已经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列为必须报告的病种,当然也是我国的一类动物疫病,属重点防范疫病之一。
1.1 易感宿主 山羊、绵羊均易感,山羊最严重,因为品系差异感染也会存在不同,潜伏期都是亚临床症状。
1.2 传播途径 此病经消化道、呼吸道感染传播,被污染的饲草、粪便、水等都可以传播该病,养殖密度高的圈舍此病易高发,并且通过气溶胶也可感染。
1.3 潜伏期 该病的潜伏期差异较大,最快72h即可发病,最长可达4周。
1.4 病死率 此病的致死率高达50%,所以疫情的防治较为严峻。
2
临床症状
因为病羊最长可在4周之后才发病表现症状,所以前期防治需要养殖户比较细心,临床症状主要有:病羊精神萎靡,食欲不振,污秽物质粘污严重,有脓性鼻液,并且个别病例还会有眼角病斑,多水疱、溃疡,糜烂,随后即会批量死亡,及时用药可以有效的控制疫情,但是治愈率较低。
3
防控措施
该病自2014年传入我县后,面对严峻的小反刍兽疫疫情形势,我县各乡镇的畜牧兽医单位就需要将防控工作全面部署,落实到位,并且统一部署,临时关闭活羊交易市场,及时控制疫情,减少该病暴发流行的可能性。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项工作来防控该病。
3.1 养殖场防控
3.1.1 尽量减少羊场与外部的联系 为了防止小反刍兽疫病毒渗透入羊场,那么羊场就需要构建自身的安全防护体系,并严格执行,减少外部小反刍兽疫病毒渗入羊场的可能性。1)要减少人员外出,杜绝传入。2)羊场的外出人员不得到农贸、屠宰等高危场所活动,外出禁食羊肉,返场时必须淋浴、换衣服,并隔离2d。3)公务活动转移到场外。4)外来人员、车辆在洗消中心消毒杀菌后才可入场。
3.1.2 具体的防控措施
1)防止传染源侵入。羊场要杜绝羊散养,避免接触其余羊类群体,提升自身生物安全水平,并且对于羊场周边进行适当的清理和隔绝。
2)坚持自繁自养、全进全出是防止小反刍兽疫病毒侵入的主要模式,若需引种,也要隔离至少2个月,一切检验合格后才可以混饲。同时羊场还要坚持全进全出的原则,统一管理,降低病菌感染的几率。
3)定期灭虫。各种蚊蝇寄生虫等是羊病的主要传播媒介,所以羊场就要做好灭虫工作,与此同时还要积极的驱蚊、蝇,驱虫、鸟,灭鼠,禁养犬、猫,进一步降低疫病的传播几率。
4)严格执行消毒措施。各类消毒剂能够有效的杀灭小反刍兽疫病毒,所以严格执行消毒措施就是保障羊场安全稳定的首要前提。并且羊场的建筑物、各进出车辆、设备也需要严格的消毒灭菌,这其中的酒精、碘化物适用于人员消毒,设备阳光暴晒消毒也可施行。
5)羊场中如果发现有类似患小反刍兽疫病毒的死亡动物时,要马上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处理死羊时,要通过其死因、死前症状等来判断是否是小反刍兽疫。与病羊相关的一切物品倒要严格消毒免疫,而且羊场的废弃物也不可随意丢弃,也要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6)合理使用疫苗。小反刍兽疫免疫疫苗就是防疫该病的主要手段,有同源、异源疫苗两种,异源能产生很好的抗体,抵御侵蚀,并且同源有弱毒、灭活、嵌合体、活载体等四种疫苗,所以需要养殖户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灵活选取,像毒株Nigeria75/1的弱化活疫苗,其对应的免疫期可以超过24个月,实用效果显著,可以有效的保护羊群,并且弱毒苗有污染环境的可能所以使用一切与之相关的设备都要及时的消毒处理。
综上所述,此病在我县内逐渐呈现流行趋势,有地方性流行的可能,所以,针对该病,提出了可以落实防病外,还希望有关部门能严格防控、积极引导,进而有效控制该病的流行范围,绝不可麻痹大意。
来源:《兽医导刊》第5期
作者:栾顺 /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
文章作者:栾顺 执业兽医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