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始县创建畜牧强县暨无疫区示范县工作正式启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2/6/9 19:50:00 关注:1050 评论: 我要投稿
|
|
继5月25日全省畜牧强县暨现代畜牧业创建示范区活动启动会议后,建始县紧锣密鼓地认真落实“两创”工作并于6月7日召开了全县创建畜牧强县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林晋、县政协副主席张远建、各乡镇分管畜牧工作的领导、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和县畜牧兽医局领导及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前,全体参会人员到业州镇牛角水村实地参观了生猪“450”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兴致勃勃地观看了小区建设情况,对建设布局、设施配备情况进行了了解,县畜牧兽医局技术专家对生猪“450”标准化生态养殖模式进行了全面介绍与讲解。各养殖户对大家关注的猪场选址、工程造价、猪场运转现状、疫病防控措施等情况一一进行了详细地的解答。与会人员受益匪浅,亲身感受了生猪“450” 标准化生态养殖模式,一致认为这种模式资金投入较少、易管理、见效快,具有生态环保等特点,适合山区农村大力发展,要通过参观学习,切实落实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的建设,争取达到全县统一的建设标准。 会上,业州镇人民政府代表介绍了生猪“450”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建设经验。县畜牧兽医局局长柳景浩传达了省畜牧强县暨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创建活动启动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县“两创一建”工作。 建始县委常委、副县长林晋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建始县与全省畜牧强县创建标准还有差距,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标准化建设、规模化养殖、科学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工作思路,注重优化产业结构,突破发展特色产品,着力推进科技创新,努力构建集标准化规模养殖体系、动物疫病综合防控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于一体的畜牧产业体系。争创畜牧强县,要进一步优化畜牧产业结构,巩固稳定生猪产业,重点发展景阳鸡特色产业,突出发展草食畜牧业;进一步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发展以生猪“450”养殖模式为代表的适宜生产方式,提倡现代化、科学化饲养技术;进一步提高畜牧产业生产经营水平,发展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进一步加强畜禽产品质量监管,完善监管与追溯制度,规范生产行为,保障全县畜禽食品安全。 她强调,建始县已经被确定为全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县市之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创建目标和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全面落实各项创建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备的动物疫病控制体系、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和动物防疫屏障体系,不断完善疫情信息传递与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确保2015年全县区域协调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动物疫病监测的能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她要求,开展畜牧强县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工作,是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抓好畜牧强县创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畜牧兽医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宣布,建始县创建畜牧强县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工作正式启动。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