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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第369号】:关于发布进口兽药管理目录的公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12/31 16:43:43 关注:416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 第369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进口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修订了《进口兽药管理目录》,现予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海关总署2009年第1312号公告同时废止。
  兽药进口单位进口兽药时,应向农业农村部或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进口兽药通关单》。进口单位凭《进口兽药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2020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进口兽药通关单》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兽药管理目录.xls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2020年12月31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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