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兽药GSP经营企业后续管理,强化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督,日照市畜牧兽医局出台了《日照市兽药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日照市兽用生物制品经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日照市兽药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旨在对全市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常态化、规范化监管,尤其是通过对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分级量化考核,增强企业自律诚信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促使兽药经营企业自发按照兽药GSP规范运营;《日照市兽用生物制品经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则要求各相关企业对其销售的非强免兽用生物制品实施备案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对其经销的非强免兽用生物制品粘贴本企业专用防伪标签后方可对外销售,从而能够有效阻止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以技术服务、代销代购等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活动。
“两个办法” 的出台,特别是兽药产品(兽用生物制品)备案制度的实施,将有效遏制我市兽药产品来源混乱的状况,提高兽用生物制品的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兽药经营秩序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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