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蹄疫防控过程中有哪些误区,您还在犯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1/7 11:02:57 关注:442 评论: 我要投稿
|
|
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传染性并可快速远距离传播的动物疫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规定为一类动物疫病。其主要感染偶蹄兽,患病动物的口、舌、唇、蹄、乳房等部位发生水疱,破溃形成烂斑。
一、不了解疫情形势,误认为口蹄疫流行变缓
部分养殖户认为若周边养殖场未发生口蹄疫,则不用免疫口蹄疫疫苗,这种做法万万不可取。大家应该清楚空气传播对口蹄疫病毒远距离传播的重要意义。口蹄疫病毒在潮湿低温的天气能随风移动50~100公里以外,还有资料报道可达260公里。若不免疫口蹄疫疫苗,养殖场就存在发生口蹄疫的很大风险,最终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为国内口蹄疫仍然流行O型和A型两个血清型,流行毒株复杂,给我国口蹄疫防控带来严峻挑战!
二、只要猪口、鼻、蹄部出现水疱症状就认为是口蹄疫塞内卡病毒病、猪水庖病、猪水疱性口炎、猪痘等疫病与口蹄疫临床症状相似,难以区别。目前国内流行的塞内卡病毒病感染猪后,成年猪感染初期出现厌食、嗜睡和发热等症状,随后鼻镜部、口腔上皮、舌和蹄冠等部位的皮肤、黏膜产生水疱,继而发生溃疡,严重时蹄冠部的溃疡可以蔓延至蹄底部,造成蹄壳松动甚至脱落,病猪出现跛行现象,新生仔猪(7日龄以内)死亡率显著增加(高达30%~70%)。因此仅仅根据临床症状,无法判断是否为口蹄疫,还需要采集病料做实验室诊断才能确诊。
三、口蹄疫免疫程序不合理,只做春秋两防!
目前,口蹄疫流行没有明确的季节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以2018年口蹄疫疫情为例,在相对炎热的季节依然发生了较多次数的疫情。因此,口蹄疫的免疫不能按季节性只做春季和秋季免疫,而要做到全年免疫,加强防范意识,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
四、将口蹄疫疫苗当做口蹄疫的治疗药品
疫苗免疫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疫病的暴发、流行,口蹄疫疫苗也不例外。我国将口蹄疫列为重大动物疫病,坚持预防为主的策略,实行区域化管理,遵循“因地制宜、分区防治、分型控制”的原则,大力推进综合防治策略,严格落实免疫预防、监测净化、流通监管、应急处置、无害化处理、检疫监督等措施。口蹄疫疫苗紧急免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未受感染的易感动物,而不是用于治疗已发病动物,切勿将口蹄疫疫苗当做口蹄疫的治疗药品用于发病后的治疗。
五、选用的口蹄疫疫苗与流行毒株不匹配
口蹄疫病毒有7个血清型(O、A、Asia1、C、SAT1、SAT2、SAT3),各型之间无交叉免疫保护,因此防控口蹄疫相当于防控7种不同的传染病,而同一血清型的不同分离毒株抗原性也有差异,交叉保护性差,因此在选择口蹄疫疫苗时一定要选择制苗毒株与流行毒株相匹配的疫苗才有效。针对目前我国流行的O/Mya-98、O/CATHAY、O/PanAsia、O/Ind-2001、A/Sea97/G2,最为匹配的疫苗为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A98/JSCZ/2013株+Re-A/WH/09株)。
六、频繁更换疫苗,认为免疫一次就可高枕无忧目前,国内生产口蹄疫疫苗的企业有8家,不同疫苗厂家的制苗毒株不尽相同,不同疫苗免疫接种后产生的抗体水平也差异较大。依据口蹄疫流行形势选择制苗毒株与流行毒株最为匹配的疫苗后,不要频繁更换口蹄疫疫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口蹄疫疫苗免疫接种次数不同,免疫保护率也不尽相同。第一次免疫接种后,猪保护率30-40%、牛保护率50-60%,第二次免疫接种后免疫保护率才能达到90-100%。更不能抱有免疫一次就可高枕无忧的侥幸心理。
七、口蹄疫的综合防控
1、加强饲养管理,创造良好的饲养环境,提高抗病能力改善动物舍的环境,保持畜舍卫生干燥、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口蹄疫对酸性、碱性消毒剂比较敏感),确保冬暧夏凉,养殖密度适当,避免过度拥挤。
2、疫苗免疫前加强营养供给及添加抗应激药物3天、后3天及接种疫苗当天给动物饲喂多维电解等抗应激药物,同时提供优质全价的饲料。
3、加强各种传染病的综合防治,避免动物患免疫抑制性疾病。
4、选择制毒株苗与流行毒株最为匹配的口蹄疫疫苗。
O型制苗毒株:Re-O/MYA98/JSCZ/2013株
A型制苗毒株:Re-A/WH/09毒株。
5、全年免疫与季节免疫相结合,高度关注疫情,加强免疫防范意识,确保免疫密度。
6、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
(1)通过对群体免疫抗体进行监测,了解群体免疫水平,评价抗感染能力,制定适合本场的免疫程序,同时,发现抗体不高的动物,及时予以补免。
(2)监测母源抗体,确定仔猪首免日龄。
通过对仔猪母源抗体水平监测与消长规律的了解,确定切合本场实际的首免、二免日龄,同时确定是否需要三免。
(3)免疫程序(仅供参考)。
仔猪:60日龄-70日龄之间首免(基础免疫),90~100日龄二免2mL/每头份,延迟出栏(120公斤时),建议在150日龄左右加强免疫(第3次免疫根据出栏时间、猪场及周边环境等因素确定是否免疫),每次2mL。
母猪、公猪普免:4次/年,每次2ml。每隔三个月免疫一次。
后备母猪
170日龄左右免疫一次,
200日龄左右加强免疫,2mL头份每头份,配种前免疫两次。
当前猪场流行的疾病多是混合感染,疾病预防的重点是综合预控,不要单纯注重某个疾病忽略其他疾病的预防,管理者的思维决策是关键。
做好生物安全,加强疫苗免疫,让我们的猪场安全健康发展!
|
|
文章来源:兽药法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