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无缘无故就死亡,那你就该考虑这九类疾病了!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7/21 7:24:34 关注:345 评论: 我要投稿
|
|
猝死病多为细菌病,管理粗放卫生很差的居多,散发居多。猝死病多为散发或零星发生。集约化养猪场因管理较好和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猝死病型极少。
病毒病常具有传染病的典型过程,不管是急性型、亚急性型、慢性型、温和型、亚临床型,常可经历潜伏期、前驱期、症状明显期、恢复或转归期。
1. 猪肺疫
由多杀性巴氏杆菌所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猪巴氏杆菌病),俗称“锁喉风”,“肿脖瘟”。对多种动物和人均有致病性,以猪最易感。猪肺疫之猝死为瞬间死,是最快的猝死。死前诸般正常,眨眼就死了。没有潜伏期前驱期和任何病理变化。
2. 猪李氏杆菌病
主要是由产单核细胞李氏杆菌引起的人、家畜和禽类的共患传染病。猪为以脑膜脑炎、败血症和单核细胞增多症、妊娠母猪发生流产为特征的传染病。 猪李氏杆菌病的猝死为眼睁睁地看着死。粪泥凼中翻滚养猪的贫困农区,常有多种人畜多年偶发猝死的民间传闻。
3.猪丹毒
主要发生于猪的一种急性热性传染病。由胞内菌猪丹毒丝菌所引起。急性型呈败血症,亚急性型在皮肤上出现紫红色疹块,慢性则主要发生心内膜炎和关节炎。偶见于其他畜禽。
急性败血型猪丹毒病猪不表现任何症状即突然死亡。猪丹毒的猝死常为隔夜死。深夜看猪还活着,电筒光照耀下,猪眼闪闪发光。早晨查看,猪已死多时。
4. 猪瘟
是由黄病毒科猪瘟病毒属的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发热、接触性传染传染病。具有高度传染性和致死性。
最急性型病猪猪瘟发病很急,突然死亡。猝死猪瘟病猪常在发病群体之中,周边还有地方性流行。
5. 仔猪水肿病
多发于断奶前后的仔猪,有时一窝仔猪突然发病,很快死亡,有时仅1~2头发病猝死。主要表现是头部水肿,转圈,叫声嘶哑,四肢下部及两耳发紫。尸体剖检可见胃大弯水肿,肠系膜水肿,全身淋巴结肿大,实质脏器有出血斑点。
此病之猝死其实是久病而死,只是死的过程短而已。要说这也叫猝死的话,那梭菌性肠炎(仔猪红痢)、猪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轮状病毒感染霉菌毒素中毒等之久病后死的过程快也可称为猝死了。
6. 猪传染性胸膜肺炎
又称猪胸膜肺炎放线杆菌感染,或猪胸膜肺炎嗜血杆菌感染。
最急性病例往往突然倒地死亡,从口鼻中流出淡红色泡沫样液体;急性病例体温升高达42℃以上,呼吸急促,极为困难,从口鼻流出淡红色泡沫样液体,数小时内死亡。尸体剖检可见气管与支气管内充满淡红色泡沫样液体,肺脏紫红色到黑红色,肺浆膜有纤维素渗出附着,肺小叶间质增宽。
7. 仔猪白肌病
因硒、维生素E缺乏引起,多发生于2月龄以内的仔猪。患病仔猪外观健康,营养良好,在应激因素的影响下,突然尖叫几声而猝然死亡。尸体剖检可见骨骼肌(特别是臀部、股部肌肉)颜色暗淡,有灰白色条纹,膈肌有放射状条纹,心脏外观呈桑葚状,肝脏肿大、硬脆,表面粗糙,断面有槟榔样花纹。
8. 猪肠道出血综合征
由应激引起,6~9月龄的公猪及肥猪会突然死亡。尸体剖检可见小肠内有大量血液,出血通常从回肠扩展到整个小肠与大肠,但找不到明显的出血点。
9. 猪猝死性应激综合征
受强烈刺激后,不表现任何症状而突然死亡。如公猪配种时过度兴奋,追赶时过于惊恐,运输时过度拥挤等,都可能由于神经过于紧张,导致突然死亡。
|
|
文章来源:兽医资讯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