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猪只疾病免疫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3/7 7:28:10 关注:831 评论: 我要投稿
|
|
|
凛冬将过,大地回暖,春风送来新希望。伴随着人们脱掉冬装,猪场的侧重点也要有所转变。春季是猪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猪流感、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胃肠炎和流行性腹泻等多种疫病容易发生和流行的季节,猪场应如何做好防控将是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工作的重中之重。
猪瘟
猪瘟是由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高度急性、热性、接触性传染病,猪瘟以其高流行性和高致死率给猪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需要根据当地的猪瘟流行情况,在专业兽医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调整接种策略。在没有猪瘟流行地区,仔猪出生后20—25日龄首免1头份,60—65日龄二免1头份。后备猪8月龄配种前免疫一次,每只1头份。种公猪、种母猪每间隔6个月免疫1头份,种母猪于仔猪断奶后空怀期接种(一般配种前10~14天)。
在猪瘟流行地区,新生仔猪超前免疫,即出生后立即接种2头份后再吃初乳;35—40日龄二免1头份。后备猪于仔猪二免后6个月配种前免疫一次,每只1头份。种公猪每半年免疫一次,每只1头份。种母猪于子猪断乳后空怀期免疫一次,每只1头份。
口蹄疫
我国已发现O型、亚洲I型和A型口蹄疫,目前无需对猪实施亚洲1型和A型疫苗的强制免疫,对猪只的主要威胁来自O型口蹄疫。
对于体重在10~25kg的猪,每头猪在耳根后肌肉注射1mL的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对于体重在25~50kg的猪,每头猪在耳根后肌肉注射2mL的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对于体重在50kg以上的猪,每头猪在耳根后肌肉注射3mL的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猪口蹄疫疫苗注射14—15天后才会在猪的体内产生抗体,并发挥出作用;注射28天左右之后,对于口蹄病的抵抗性较强,免疫持续期为60天。
猪蓝耳病
猪蓝耳病接触传染性很高,它有地方流行性特性。猪蓝耳病毒只会感染猪,各种日龄、品种的猪都可以感染此病毒,其中日龄在1月以内的仔猪和妊娠母猪是最易感猪群。
猪蓝耳病灭活疫苗(SD1株)(NVDC-JXA1)株,颈部皮下或肌肉注射。种公猪:初次采精或配种前2~3个月首免,4mL/头,间隔20日后按同样剂量加强免疫1次,以后每6个月免疫1次。母猪:配种前21~28日首免,4mL/头,间隔20日后以同样剂量加强免疫1次。仔猪:在21日龄免疫,2mL/头。免疫期6个月。
猪伪猪犬病
猪伪狂犬病是伪狂犬病毒引起的猪的急性传染病。猪患病会导致妊娠母猪流产、死胎,公猪不育,新生仔猪大量死亡,育肥猪呼吸困难,生长停滞,该病仔猪呈爆发性流行,严重危害养猪场的效益。
预防猪伪狂犬病需要接种猪伪狂犬病灭活苗。成年猪注射5mL,仔猪注射2mL,种猪每年接种2次。仔猪30日龄第一次接种,30—35日龄加强免疫1次。母猪产前30天要加强免疫1次。猪伪狂犬病灭活苗免疫期为半年。
猪传染性胃肠炎
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引起的一种高度接触性肠道疾病,此病可传染至整个猪群,但是2周龄以内仔猪的发病率极高,并且死亡率达到了恐怖的100%。患病猪只多会出现食欲不振、呕吐、腹泻及脱水等症状。
由于此病堪称“仔猪杀手”,而仔猪本身的机体免疫能力还不足以对抗病毒,因此猪传染性胃肠炎的预防要从母猪的妊娠期做起,在母猪分娩前30天左右注射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二联灭活疫苗,每头4mL,其所生仔猪于断奶后7日内接种1mL。注意做好仔猪的保暖及圈舍的消毒工作,谨防贼风侵入。
小结
由于春季昼夜温差较大,猪只容易受凉导致免疫力降低。因此,需要猪场做好通风换气工作,以及夜间的保暖工作,仔细检查猪舍,防止贼风入侵,避免猪只受冻生病。一旦发现猪只患病,则要及时对症治疗。《猪业科学》3月主题策划主要讲述猪圆环病毒2型和猪肺炎支原体防控,敬请关注!
|
|
文章来源:缘来是猪 文章作者:张婕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