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高热流感如何治疗?不妨试试这些治疗方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1/6 11:31:48 关注:170 评论: 我要投稿
|
|
我的猪是不是得了高热流感了? 高热流感困扰养猪业多年,可以说养猪场的老板谈热色变。
一、高热流感的具体症状
病猪持续高热,体温41℃-42℃,个别病例达43℃。有不同程度的皮肤潮红,指压褪色,精神委顿,食欲减退或废绝,有少量饮水。小便少而赤黄,大便球状,嗜睡。体表淋巴结有不同程度的肿胀,部分病猪呼吸急促,可视黏膜潮红。随着病程的延长,耳、颈下部、腹部、四肢、尾部皮肤发紫,压之不褪色,个别病猪体表皮肤由苍白逐渐变成黄染,饮食欲废绝,大部分病程在20天左右,最终因衰竭而死亡。发病猪只主要是保育猪、育肥猪、母猪,死亡率分别为30%-50%、20%-40%、10%,以散养户和中小型猪场多发。刚开始一头发病,3-4天多个甚至波及全群。一般病期较长,多在5-7天以上。
二、治疗“猪高热病”应遵循的原则
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因该病病期较长,前期3-5天要多用药,后期5-7天要少用药,疗程足够,一般不低于5天,防止复发。因其是混合感染,病原体种类不全相同,临床表现不一,应分症型施药。
在药物选择上,应选用敏感、高效、低毒的药物。抗菌药物有:头孢噻呋钠、林可霉素、氟苯尼考、泰乐菌素、替米考星、阿奇霉素、强力霉素、长效土霉素、氧氟沙星、阿莫西林、磺胺间甲氧等。抗病毒药物:干扰素、免疫球蛋白、黄芪多糖、金丝桃素、植物血凝素、板蓝根、双黄连、鱼腥草等。
还可以选用只要能刺活免疫细胞再生系统的产品,最大限度地消除免疫抑制因素,着重整体提高机体自身抗病能力,来战胜病魔。此病实际上是猪的一种耐过病。药物治疗与饲养管理相结合。少喂食、多喝水,喂些易消化的青绿饲料。饮水中添加葡萄糖和电解多维,尤其补充VB1、VB12、VC、VE、VA等。后期管理重点是调理胃肠,促进食欲。
三、用药方案
01、高热通用型:
肌注干扰素或免疫球蛋白或细胞介导素,一天一次,连用2-3次。退烧药选用柴胡、双氯芬酸钠。抗病毒可选用板蓝根、双黄连、金丝桃素、黄芪多糖。抗菌药物可用头孢噻呋钠、林可霉素、阿莫西林、磺胺间甲氧。用黄芪多糖注射液稀释头孢噻呋钠,每天肌注1-2次,效果不错。用于怀孕母猪也较为安全。
02、呼吸道症状型:
除使用细胞因子产品外,抗病毒用板蓝根、双黄连、金丝桃素。抗菌药物:氟苯尼考+强力霉素,泰乐菌素+强力霉素,阿奇霉素+氧氟沙星。一天一次肌注,连用3-4天。
03、腹泻症状型:
上午:穿心莲+磺胺间甲氧或白头翁+粘杆菌素,下午:黄芪多糖+阿莫西林,
每天各肌注一次,连用3-5天。
04、产科症状型:
抗病毒用鱼腥草、双黄连。抗菌药物用头孢噻呋钠、林可霉素、阿莫西林。前3天每天肌注2次,以后改为一天一次。
05、病程较久型:
抗病毒用黄芪、灵芝、香菇多糖,能增强自身抵抗力。抗菌药物选用不影响食欲,对肾功能影响较小,安全性能良好的药物。如头孢类、氟喹诺酮类等。
四、治疗误区
有人只注重退热,热一退,猪就有精神,食欲就好,表面康复。其实微热有利于抗体的形成,不利于病原体的繁殖,对猪是有利的,一味追求退热,体温下降过快,血压变化急剧,易引起猪只应激死亡。且热反复发作一次,病情加重一次。
早期使用过多退热药,后期猪死亡比例愈大。使用老一套治疗方案 安乃近+地米+青霉素。青霉素在治疗高热病中效果不理想,尽可能不用。地米在高热抗感染中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剂量过大或多次应用,具有免疫抑制作用,能掩盖病情。
滥用抗生素会出现猪虽不发热,但精神沉郁,食欲废绝,病情恶化的现象。其实临床上有些猪死亡,并不是疫病导致的,而是治疗过程中药物中毒或药源性肾炎引起的。尤其在颈部肌注药量过大或次数较多,造成颈部两侧肌肉肿硬,药物难以吸收,猪体不适,导致病情恶化。相信某厂宣传的产品,夸成一针就能救命,哄抬药价 其实一支药就能治好病,目前是不现实。因为该病是混合感染,且病程较长,需综合治疗。使用磺胺类或四环素类药物时间过长,能引起猪药物性食欲减退 养殖户认为猪不吃食,就意味着病情加重。使用这些药物时,应同时使用安胆或胃复安等药物。
五、综上所述
猪病的治疗过程是一个辩证施药的过程,用药方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根据猪的年龄、体重、病情轻重,灵活调整,合理用药,方能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使疫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
|
文章来源:猪猪侠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