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用了不少,由于耐药治疗效果不好?那是你还不了解这些!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1/21 21:11:54 关注:267 评论: 我要投稿
|
|
随着抗菌新药的研发难度越来越大,这二十年研发上市的新型抗菌药基本为0 ;再加上现在主流兽用抗菌药物的国标单方化,那么又耐药又成分单子一,便造成了临床治疗的失败率居高不下。为了提高抗菌药物治疗的有效性,广大兽药使用者都习惯性的加量或者加倍使用。这不仅仅提高了动物疾病的临床治疗的成本,造成养殖效益下降和药物残留的增高。
这明显不符合国家全力推行的“兽用抗菌药使用的减抗”政策要求。从上述暴露的兽用抗菌药使用问题,以及客观上绝大部分抗菌药所具有的广泛耐药性,是造成当前这种问题的背后的原因。所以说,提高抗菌治疗药物的敏感性,是有效减少抗菌药使用的最有效路径之一。那么,由于临床治疗上使用的是由两个以上产品配伍、调剂,组成的一个兽医治疗处方。
而处方使用治疗的临床有效性,跟每个兽药产品的敏感性有关,也跟处方的整体敏感度有关。但产品的敏感度,与使用者所选的成分有关,因为有的成分敏感,而有的成分根本就不敏感。兽医处方的敏感度,与这个处方所选的制剂产品有关外,还与组成这个处方的配伍技术有关。由此可见,仅仅从药物的角度分析治疗的有效性,就至少与处方和处方中的产品两个方面有关。
我们今天先暂且不谈配伍/处方,就主要谈治疗的最小单位药物/产品来说。畜禽临床上的很多细菌性疾病,绝大部分都是由革兰氏阴性菌感染所引起的。那么对畜禽革兰阴性菌耐药,现在兽医诊疗临床上可选用的敏感抗菌药种类很有限,它们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药物。象β-内酰胺类药物与β-内酰胺酶抑制剂的复合物:这类药物是由一个β-内酰胺类抗菌药和一个β-内酰胺酶抑制剂组成的黄金配比的复合物。
这样含增效剂的复方制剂,可以同时作用于细菌的细胞壁合成,以及造成青霉素类抗菌药不敏感的β-内酰胺酶。β-内酰胺类抗菌药可以抑制细菌的肽聚糖合成酶,阻断细胞壁的合成;而β-内酰胺酶抑制剂可以与β-内酰胺酶形成不可逆的结合,保护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不被水解。这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产ESBLs(广谱β-内酰胺酶)或CBLs(碳青霉烯类β-内酰胺酶)的革兰阴性菌感染。
碳青霉烯类:这类药物是一种新型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具有广谱的抗菌活性,可以抵抗大多数β-内酰胺酶的水解,包括ESBLs和CBLs。碳青霉烯类也是通过抑制细菌的肽聚糖合成酶,破坏细胞壁的完整性,从而杀死细菌。这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产CBLs或多重耐药的革兰阴性菌感染。目前常用的有美罗培南、亚胺培南、帕尼培南、多美培南等。
喹诺酮类:这类药物是一种合成的广谱抗生素,可以作用于细菌的DNA回旋酶和拓扑异构酶,阻断DNA复制和转录,从而抑制细菌的增殖。喹诺酮类可以分为一代、二代、三代和四代,根据其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的活性和耐药情况不同而区分。这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呼吸道、泌尿道、消化道等系统的革兰阴性菌感染。目前常用的有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加替沙星等。
多肽类:这类药物是一种由多个氨基酸组成的小分子肽,可以与细菌的外膜上的LPS结合,破坏外膜屏障,增加外膜的通透性,从而使其他抗生素更容易进入细胞。多肽类也可以与细菌的细胞膜上的磷脂结合,形成孔道或溶解细胞膜,导致细胞膜的损伤和细胞内容物的泄漏,从而杀死细菌。
多肽类也可以抑制细菌的生化代谢和信号转导,干扰细菌的生理功能。这类药物主要在处方中与其它药物一起配伍成方,一起用于治疗多重耐药的革兰阴性菌感染,特别是那种产CBLs(碳青霉烯类β-内酰胺酶)的革兰阴性菌感染。多肽类抗生素,动物使用的只有两种,主要包括多粘菌素类的硫酸粘杆菌素、杆菌肽类(杆菌肽、短杆菌肽)和万古霉素等。
据此可知,硫酸粘菌素是通过与细菌细胞膜结合,阻断外部的细菌细胞膜,导致细菌细胞死亡。所以硫酸黏菌素的抗菌作用机制比较独特,不与其它类别的抗菌药相同或者有交叉点。它的这种专业特点,就使得硫酸粘菌素可与临床上使用的、任何抗菌药配伍都是协同的。所以,我们以前给大家推荐的30%氟苯尼考可溶性粉、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与硫酸粘菌素可溶性粉。
|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