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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环节中兽药残留产生的原因及危害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17 22:23:21 关注:241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近几十年来,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物质丰富的同时人们对饮食方面要求愈发严格,力求吃得健康、吃得放心。动物源性食品作为人们食物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安全性尤其受到人们广泛关注。本文对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情况、产生原因及危害做出阐述,以期让更多人对兽药残留有更多了解。
  文 ⊙ 刘俊丽 张志博 远永来 西华县农业农村局1 引言
  兽药残留是“兽药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的简称。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中兽药残留联合立法委员会的定义,兽药残留是指动物产品的任何可食部分所含兽药的母体化合物及其代谢物,以及与兽药有关的杂质。所以,兽药残留包括原药、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产物及兽药生产中所伴生的杂质。兽药是广大养殖从业者用来促进畜禽生长或预防治疗畜禽疫病重要生产物资,在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中有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国内养殖环境复杂,不少养殖从业者缺乏科学合理的用药知识及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等,在养殖过程中不规范使用兽药的现象时有发生。长此以往,兽药残留导致了细菌耐药性及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的发生,对养殖业整体健康发展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带来了严重不利影响。
  2 兽药残留产生的原因
  兽药残留污染是动物源性产品质量不安全的重要因素,而兽药残留的形成与我国的兽药生产企业众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及养殖从业者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息息相关。概括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是非法使用。一些不法分子为追求高利润会故意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对于那些达到出栏体重而不幸突染疫病的畜禽,饲养者为了利益最大化会铤而走险地使用一些抗生素等药物来应对,以敷衍过屠宰前的检疫检验等程序。有的饲料厂为追求饲料的某些卖点而在饲料中超量或添加违规抗生素,在饲料标签上面不注明添加药物成分。二是不遵守相关规定使用。虽然国家出台了兽药使用的法规,但实际生产中养殖从业者由于种种因素并未按照兽药使用说明书中标注的给药方法、给药途径、给药剂量进行用药,且未执行相应的休药期及停药期的规定,而是按照自己意愿使用抗生素来预防和治疗疫病。
  3 兽药残留的种类
  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正常情况下药物在畜禽体内大部分被吸收利用并经过转化排出体外,但仍会有少量的药物在体内转化吸收或排放不充分,尤其是在超量使用兽药的情况下会在体内各组织中贮存残留下来,即形成所谓的“药物残留”。兽药残留具有残留量低、残留成分复杂,且因不同畜禽、不同组织而异的特点。兽药残留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兽药超量使用或不当使用造成的代谢吸收不充分,而在畜禽机体的相应组织中沉积或使用形成药残的畜禽产品加工食品形成的残留。另一种是畜禽使用兽药后药物以代谢物或原形的形式随尿液等排泄物进入环境,造成对土壤及水源等的蓄积而产生相应的危害。
  4 兽药残留的危害
  兽药残留存在于产品中或排泄到环境中,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均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产生的危害程度与所残留兽药本身的毒副作用大小及危害时间的长短有很大关系。
  4.1 毒性作用
  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毒性作用的产生多是由于超量使用或长期摄入积累所形成。若人体长期摄入某种含兽药残留的动物性食品,会导致药物在食用者体内蓄积并产生相应变化,从而产生毒性作用。一些养殖场户在饲养过程中为了满足消费者偏爱瘦肉的需求,会在饲养过程中违法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以提高畜产品的瘦肉率,但如果人们大量或持续食入含有瘦肉精的危害化学成分,累积到一定程度会对人体的组织和器官产生毒性反应,表现为出现肌肉震颤、心悸、头痛、恶心、呕吐、发烧等中毒症状。抗生素类药物中的氯霉素能导致机体产生严重的再生障碍性贫血,氨基糖苷类药物主要损害前庭和耳蜗神经导致眩晕和听力减退,大环内酯类药物易发生蓄积性慢性中毒而产生肝损害和听觉障碍,四环素类药物能够与骨骼中的钙结合而抑制骨骼和牙齿的发育,磺胺类药物能够诱发啮齿动物甲状腺增生及引起心血管疾病等危害。相关试验研究表明,如果人们持续摄入含有兽药残留的动物源性相关食品,这些残留兽药累积到一定量后会在杀灭了人体肠道中的致病性微生物的同时,也抑制了有益菌群的生长,从而导致人体肠道内菌群的平衡被打破,进而对人体的健康状况产生不良的影响。
  4.2 产生耐药性
  兽用抗生素在实际生产中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畜禽疫病。当前国内养殖业疫病频繁发生,管理者在生产中往往会频繁或加大抗生素的使用,会导致畜禽机体内的敏感菌株产生耐药基因,抗生素的治疗效果降低甚至无效,严重的会导致“超级耐药菌”的产生,形成无药可用的不良现象。人类若是经常摄入这类含有药物残留的动物源性食品,同样会诱使人体内产生特定的耐药菌株。当人体发生不适时就会在临床上增加治疗的难度,严重的会导致人用抗生素无效,出现无效抗生素使用的情况,严重威胁人类和动物的生命健康。
  4.3 过敏反应
  畜禽产品中的抗菌药物残留,会因为药物抗原性的影响导致机体内出现抗菌素抗体,进而引起易感机体产生过敏反应。如果人们食用动物源性食品的过程中,不慎导致了某种低量抗菌药物长时间的摄入,发生过敏现象的几率极高,严重者甚至会造成休克和呼吸困难等情况的出现。常见的如青链霉素、磺胺类药物等,轻者会出现发热、皮肤过敏,严重时会导致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
  4.4 “三致”危害及激素样作用
  “三致”危害是指致癌、致突变、致畸形。现已研究发现部分兽药或其代谢产物对人体具有“三致”危害,如:呋喃唑酮类抗生素对沙门氏菌及大肠杆菌等部分革兰氏阴性菌、原虫、真菌等在临床上有很好的治疗效果,该类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后分解代谢较快,但随着药物积累会导致受体基因和染色体的改变,进而表现出致癌性的危害;氨基糖苷类及四环素类药物也同样会造成“三致”危害的发生。若持续食用含有低剂量激素的动物源性食品,会因为激素样作用的发生而对人体的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4.5 对环境的危害
  养殖生产过程中过量或长期频繁使用兽药,会增加兽药在畜禽体内的残余量及排泄物中残余量,有的兽药在畜禽体内不易进行新陈代谢,部分抗生素在一些动物源性食品中不易降解,有的分解代谢后毒性更强。当残留的药物随畜禽粪便、尿液及其他体液等排泄后,会使排放地的土壤和水源受到污染,形成严重的环境危害,最终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类健康。
  4.6 对出口贸易的影响
  兽药残留是世界各国畜禽产品贸易纠纷的一个重要起因,更是阻碍我国畜禽产品走出国门的最大障碍。我国的规模化养殖起步晚,现正处于快速发展转型期。相较于欧美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对兽药残留问题进行关注和研究,较早形成了配套完善的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公众认知意识、兽药残留检测标准及检测手段与国外相比较为落后,在进行畜禽产品出口贸易时因兽药残留超标导致产品被退回、销毁的事件屡有发生,甚至作为贸易壁垒的条款而受到不公正的贸易待遇。
  5 控制兽药残留的综合措施
  兽药残留产生的原因及过程较为复杂,涉及兽药生产、销售、使用及屠宰加工等诸多环节,因此其控制措施也涉及诸多方面,应主要做好以下3项工作:(1)政府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严格执行,大力宣传兽药残留产生的危害及违法违规使用兽药的处罚,以促使相关生产主体不用违禁药、科学用药、知法守法生产。(2)提高育种技术水平,培育符合市场需求的畜禽品种,避免用药物去干扰畜禽的部分性能。(3)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降低畜禽的发病率,减少兽药的使用。
  养殖业尤其是规模化养殖企业,发生畜禽疫病造成的损失是其最主要也是难以逾越的风险所在。兽药是预防、诊断及治疗畜禽疫病的重要物质,科学合理地使用兽药对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平稳发展,提高养殖场的经济效益有着重要作用,也是消灭人畜共患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保障。但在实际生产中,由于养殖从业者专业素养水平的差异、对科学用药知识的匮乏,甚至是受经济利益驱使等,在养殖过程中存在滥用、乱用兽药的现象,对畜禽疫病的防控及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因此,受我国当前整体养殖行业结构的影响,从源头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广大从业者及行业监管者仍然任重道远。
  来源:2023年第3期《今日养猪业》,转载请注明住处。
文章来源:今日养猪业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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