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13年春季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3/5/31 14:37:36 关注:437 评论: 我要投稿
|
|
根据全国春季动物防疫督查工作视频会议部署,为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保证疫苗质量,满足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于2013年3月-5月集中组织开展了春季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派出24个监督检查组共计61人次, 采取生产督导、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全国41家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实施了集中监督检查。 为切实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能,在开展检查前,组织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召开了动员和培训会, 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检查重点,强调了工作纪律和作风要求,并就如何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分专题进行了业务培训。 各检查组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各项检查任务。除常规检查外,今年把监管的关口进一步前移,以摸底调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新兽用生物制品中试、生产检验用主要原辅材料质量控制及外源病毒检验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还就各企业有关疫苗生产检验情况进行了检查,查找生产和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按照兽药GMP等要求进行有效管理,严格按照产品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0年版)要求组织生产和检验,确保疫苗质量和有效供给。 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召开了全体检查员参加的总结分析会,总结交流现场检查情况,分析查找重点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并就下一步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GMP监管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中监所所领导冯忠武、徐肖君、杨劲松、陈光华和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40余名检查员参加了总结会,冯忠武所长在会上做重要讲话,就进一步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以及提高检查员队伍素质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希望。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明确,程序规范,成效明显,得到了相关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兽药监察所的大力支持,和有关企业的积极配合,达到预期目标。为规范疫苗生产,保障疫苗质量,满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