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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畜牧兽医局2013年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3/12/25 17:34:38 关注:470 评论: 我要投稿

  按省农业厅《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鄂农函[2013]83号)文件要求,十堰市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为重点,开展了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兽药市场的监管情况
  今年,全市共出动车876台次,1581人次,按方案要求,做到月月有清查,平时不定期抽查,检查生产经营业主288个(次)。共查获过期地标产品,过保质期等劣兽药11公斤,货值1000元;所有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均实行销毁。
  1、违禁药品。在历次检查中,违禁药品均是清查的重中之重。检查中未发现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瘦肉精、氯霉素、痢特灵等违禁药品销售,也未发现原料药拆零销售。
  2、生物药品。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所需的生物疫苗一直是由市、区、县、乡动物防疫机构在主管,其管理制度、供应记录清楚完备,满足了工作需要。在市场上通过数次突击检查,也未查获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主要是其经营手段十分隐蔽,人货分离,查处难度大。
  3、加强经营市场兽药质量状况的监控。今年十堰市在五县一市两区抽取市场兽药35批次,全部送省检测中心检测。
  (二)兽药使用环节的引导和规范情况。
  1、加强宣传与检查。实行人药、兽药分离。十堰市通过会议等方式进行宣传,人药不兽用,并结合防疫检查等开展基层兽医药箱检查,从检查看总体情况是好的。
  2、签订《养殖场兽药安全用药责任书》。市畜牧兽医局在与各县(市、区)签订《养殖场兽药安全用药责任书》的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同区域内的规模养殖户也签订了责任书,据统计各县(市、区)共同区域内的养殖场共签订责任书2611份。同时,经检查十堰市的兽药经营、使用企业基本上能够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
  1、市场零散,监管难度大,收效不好,客观上让假劣产品有了生存空间。
  2、部分养殖户贪图便宜到不正规的销售点采购。
  三、建议
  1、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整个零散的商家,保证兽药产品质量安全。
  2、强化宣传,提高养殖户辨认兽药的水平,鼓励他们到正规的销售点采购药品。
  3、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兽药的行为。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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