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37号建议答复摘要(食草畜牧业)
农办议[2016]90号
一、近年来,我部利用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了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已垦草原综合治理等项目。2015年,我部依托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启动了草牧业发展试验试点工作,宁夏农垦集团贺兰山奶业有限公司已被确定为37个实验试点区之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与有关部委沟通协调,力争进一步增加发展草牧业的相关投资,加大支持牧区省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等项目建设力度,并尽可能向宁夏予以倾斜,支持宁夏做好“国家级生态草牧业试验示范区”的各项建设工作。
二、目前已经颁布的规划有《全国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2013-2020年)》、《牧区草原防灾减灾工程规划(2016-2020年)》,均将宁夏涵盖在内。我部已于2016年7月6日印发《全国草食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其中涉及包括宁夏在内的北方牧区草食畜牧业与饲草产业布局安排。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相关部委,加大对草牧业试验示范区的规划研究,并就生态草牧业的发展应用与中国农科院积极沟通,争取启动相关重大科技攻关课题。
三、我部与国土资源部支持宁夏生态草牧业试验示范区建设,支持宁夏自治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对于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同时,支持宁夏自治区简化建设用地审批要求,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农业部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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