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756号建议答复摘要(西藏畜牧业发展)
农办议【2016】76号
西藏自治区是我国五大牧区之一,是重要的少数民族聚集区。畜牧业是西藏地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我部高度重视西藏畜牧业发展,《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国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2013-2020年)》等均对西藏畜牧业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在政策支持方面,将西藏纳入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范围,2015年支持当雄县等8个牛羊大县的生产建设和流通发展。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2015年在西藏补贴奶牛14.7万头,肉羊2.165万只,牦牛5615头,有效提升了畜禽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率。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通过实施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累计支持西藏建设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118个。
我部高度重视西藏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推进实施退牧还草工程,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通过恢复天然草场植被和人工草地建设,夯实草原畜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
农业部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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