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40号建议答复摘要(土地确权流转)
农办议〔2016〕116号
推动农村土地确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入社会工商资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农业“物联网+”等,都需要与农业的传统好经验结合,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多年来,我部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农村土地确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方面,按照中央关于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间安排,加大工作指导和推动力度,目前整省试点省份达到22个,试点县达到2400多个;在此基础上,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到2015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4亿多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3%;经营规模50亩以上的农户350多万户,户均经营面积达到100多亩。在引入工商资本和培育经营主体方面,会同有关部门明确工商资本下乡应主要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并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共达到250多万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与原料采购额之比达2.76:1。在农技推广、农民培训和农业“物联网+”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积极推广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等,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鼓励支持各主体运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方式和“互联网+”改造传统农业。这些措施有效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也有利于形成“让农业成产业、让农民有钱赚、让农业有人做、让农村大发展”的局面。
农业部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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