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2017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农医发〔2017〕7号)要求,我中心负责组织布鲁氏菌病二类和三类地区的监测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目的
掌握我国二类地区和三类地区牛、羊等易感动物布鲁氏菌病流行状况。
二、监测对象
牛、羊等布鲁氏菌病易感动物。
三、监测范围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16个省(区、市)。
四、监测时间
5月31日前完成采样工作,7月31日前完成实验室检测工作。
五、监测数量
以上省(区、市)各选择2个县。每个县选择1个规模牛场(或养殖小区)、1个规模羊场(或养殖小区),每个场采集血清样品30份;选择1个自然村,每个村采集牛、羊血清样品各20份。每县共计采集牛、羊血清各50份。
六、其他事项
(一)采样工作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完成。
(二)采样要求:采样的牲畜应未免疫过布鲁氏杆菌病疫苗,每头牲畜采血量3~5ml,血清不少于1.5ml,无溶血腐败现象。采集样品要有完整的登记记录材料,并做好标签。
(三)表格填写:采样同时填写《布鲁氏菌病血清监测采样记录表》(附件1),样品全部采集完成后填写《布鲁氏菌病采样统计表》(附件2),表格纸质版随样品打包,同时录入电子表格(请在中国兽医网下载),并发送至邮箱blsjbjx2017@163.com。
七、联系人
联系人: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徐琦
电话:010-59198953
传真:010-59198951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天贵大街17号,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诊断室,邮编10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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