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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中国科协关于深化落实合作框架协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合作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3/22 10:00:54 关注:379 评论: 我要投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中国科协关于深化落实合作框架协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合作的通知

食药监宣〔2018〕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工作整体性、实效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与中国科协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合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科协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合作,积极促进《合作框架协议》落地实施。现将落实合作框架协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提升公民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质,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支撑,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科学普及放到与科技创新、监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分析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的特点和规律,立足基本国情和公众需求,精准有效开展科普宣传工作。
  二、开展联合协作,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大发展。为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传播力、影响力,形成科普宣传工作合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国家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主力军作用,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各级科协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作为当前提升公民科学素质重点内容之一,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以点带面,形成科普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共建共享资源,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大传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科普中国的平台和渠道,让科学、权威、实用的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在全国快速传播,在基层落地应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科协要不断创新食品药品科普的内容和方式,共同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新阵地,共同举办全国科普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品牌活动,进一步提升科普宣传活动的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
  四、加强交流合作,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大队伍。各级科协要积极发挥联系服务专家的纽带作用,激励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食品药品领域科技人才资源,加强科普专家团队建设,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人才库。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科协要依托科研院校、科普场馆等建设一批食品药品科普人才培养、实践基地,积极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促进科普人员交流,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人才培养。
  五、强化组织保障,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大格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科协要建立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经常调研合作框架协议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制定和实施更多、更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发展的政策,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的经费投入等支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协学会的合作,注重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工作格局。
  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合作框架协议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中国科协
  2018年3月19日

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合作框架协议

二〇一八年二月 北 京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等政策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科学认知,促进科普工作的互融互通,统筹利用双方优势资源,打造科普联盟,拓展科普传播渠道,提升食品药品科普作品创作能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协商推进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主要内容

    (一)共同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政策落实。双方共同推动《实施方案》《规划》等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政策中相关工作的落实,推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服务社会,完善食品药品科技项目的科普内容,鼓励食品药品技术机构、食品药品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开放,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工作与监管工作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达到提升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质的目的,加快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二)共同加强食品药品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双方科研人员、志愿者等从事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利用好双方的资源,根据食品药品行业科普工作重点,联合开展科普人员培训。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专家团队,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促进科普人员交流,发展壮大科学传播人才队伍,深入开展科学传播活动。

    (三)共同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场馆建设。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内容作为各级科技馆策划常设及临时展览的重要内容,创新科普教育活动形式,丰富科普实践内容,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在国家、省级层面及相关有条件的机构打造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

    (四)联合实施“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创新科普精准化服务模式。整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优秀科普资源,依托科普中国云,通过科普中国V视快递、科普中国e站、科普中国网、科普中国APP、科普中国微信、科普中国微博等渠道进行推广传播,通过创办栏目、开设频道等形式,全方位拓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平台。

    (五)共同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资源建设。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科学普及”为原则,汇聚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生产经营企业、科研院所及相关单位资源,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提高科普信息化服务水平,共同推进优秀科普作品的创作与推广,鼓励社会力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作品创作,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作品的影响力,共同建立百度百科“食品药品权威科普网络平台”等合作模式,共同主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等系列活动。

    二、合作机制

    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合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和落实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双方分管领导共同担任。双方分别指定负责该项工作的司、部,并各指定1名处级干部负责具体联络协调工作。双方的相关部门要保持经常性的工作沟通联系,研究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2月5日           2018年2月5日


文章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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