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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关于推进健康肉供应链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4/23 21:48:42 关注:367 评论: 我要投稿

各市食安办、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加强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有效衔接,不断提升全供应链肉类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消费信心,促进我省畜牧食品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加快由产量大省向品牌强省转变,经省食安办、省畜牧兽医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确定,以猪肉及其制品为切入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健康肉供应链建设,现将《 山东省推进健康肉供应链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 年4 月18 日
 
 
山东省推进健康肉供应链建设行动方案
 
       为加强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有效衔接,提升肉类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提振公众消费信心,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加快建设“食安山东”,现就推进我省健康肉供应链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山东是畜牧食品生产大省,也是流通、消费大省。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品牌引领战略,把畜牧食品品牌建设作为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来抓,培育了一批标杆企业,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但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顺应城乡居民美好生活需求相比,畜牧食品产业大而不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很突出,主要表现为:优质绿色健康品牌产品缺乏,肉类及肉制品品牌整体形象有待于重塑;生产标准化覆盖面有限,屠宰加工集中度不高;涵盖屠宰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冷链配送体系亟待完善;品牌评价体系不健全,缺乏公信力;“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时有发生等。
  当前,安全、健康、放心消费的趋势日趋明显,人民群众关心的是食品安全,享受的是食品的美味,追求的是身体健康。健康肉是指以满足人民群众品质消费、放心消费为目标,以猪肉及其制品为切入点,立足全过程、全产业链高效协同,坚持“按标生产、冷链配送、提质入市、品牌营销”的新产品、新品牌。积极推进健康肉供应链建设,加快资源整合与流程优化,促进产业跨界协同发展,对于推进畜牧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降低企业经营和交易成本,强化供需高效匹配,提高全产业链肉类消费品质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品牌引领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以市场为导向,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监管保障、社会参与的品牌建设机制,健康肉整体品牌形象和传播力明显提升,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力强的健康肉产品品牌,形成品牌价值矩阵,打造一批集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休闲观光于一体的示范基地,建立健康肉品牌名录和动态更新机制,构建“企业按标准生产、部门严格监管、行业普遍自律、舆论有效监督”四位一体的健康肉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打造全程可视、可追溯、各环节智能化协作的供应链体系,加快畜牧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健康肉供应链竞争力居于全国领先水平。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60%以上的大中城市猪肉及猪肉产品(以上简称肉类产品)达到健康肉标准;凡是标注健康肉品牌标识的肉类产品,均严于国家相关标准,接近或达到出口欧盟要求,营养全面,品质安全;凡是进入健康肉供应链的养殖与屠宰企业,均严格遵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健全完善自律自控机制,严格全面履行各项主体责任;探索赋码追溯推进模式,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整合供应链资源,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实现从贮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全程冷链化;推进监管协同与信息共享,加强对健康肉品牌产品监管力度,健康肉品牌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健康肉品牌产品成为城市大众消费的优先选择,在大型商超等流通主渠道、学校餐厅等集体用餐单位的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标准制修订。鼓励健康肉品牌创建主体开展合作,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健康肉供应链发展需要,修改整合相关标准,联合制定团体标准;同时,通过技术培训、集中授课、养殖与屠宰等环节现场指导观摩等方式,增强健康肉标准化生产意识,推动相关标准广泛实施。实施企业健康肉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
     (二)推进绿色养殖。加强产地环境治理、生产源头和过程管控,不断提高养殖者标准化水平和绿色安全优质产品供给能力。指导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配套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和储粪场、污水储存池;引导第三方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配备集中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设备,推行养殖清洁生产;严格规范兽药使用,推广营养免疫调控、生物发酵饲料、发酵中药技术,提高动物福利,深化抗菌药物减量化。
     (三)打造示范样本。依托德州禹城、烟台莱州、菏泽郓城和聊城冠县,坚持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思路,立足当地产业优势和行色,制定支持政策,打造首批集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休闲观光于一体的健康肉供应链示范基地,提高集聚化、特色化发展水平,通过以创促建、以点带面,引领全省健康肉供应链高质量发展。鼓励畜牧食品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作建立集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于一体的畜牧食品供应链体系,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探索产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径、新模式。
     (四)严格健康肉品牌产品准出管理。落实肉品品质检验检疫制度,严格规范屠宰行为。凡进入健康肉供应链的屠宰企业,应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并按照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严格设定生猪进厂查验检测、生猪静养等关键环节,确保采购生猪的质量安全。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在生猪屠宰生产的各个阶段都制定严格的工艺和操作规程,在生产现场关键工序处,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切实做到屠宰检疫各环节痕迹化管理;生产车间建设参观走廊,打造透明工厂,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做好宰后检验,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健全完善台账制度,配置专业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队伍,所有产品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未经检验、检验结果未出或者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出厂,确保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屠宰企业对其屠宰、销售的健康肉品牌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要建立进场检查登记制度,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进行索证、临床健康检查和登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病害生猪及其产品实施无害化处理;要按照准宰单的数量等要求进行屠宰,并按照国家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报送屠宰相关信息。采购健康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以及生产加工、学校等集体用餐单位提供者,下同),对其生产经营的健康肉质量安全负责,要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严禁购入、加工和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健康肉。健康肉屠宰企业、采购健康肉产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贮存健康肉的,要保证贮存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在贮存位置标明产品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贮存、运输和装卸健康肉,所使用的材料和容器、器具、工具要做到安全、无害,防止污染。
     (六)推行全程冷链配送。健全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落实好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推动建立并实施冷链物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鼓励健康肉生产经营主体运用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对冷链物流仓储、装卸、运输、配送实行全程信息化、可视化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降低流通损耗。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企业在城区集中交易农贸市场开辟冰鲜产品专卖区,建设低温物流专区,增加冰鲜产品贮存、运输设施,鼓励商场超市等零售终端网点配备冷链设备,改善经营环境。鼓励专业化冷链物流企业与大型健康肉生产、屠宰加工、流通企业资源整合,促进自营冷链物流向第三方冷链物流发展,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生鲜生产基地+冷链物流”等经营模式创新。支持传统冷库向兼有预冷、冷藏双重功能和具备智能、安全、低碳、环保功能的升级改造,推动制冷设备、保温材料的更新换代。
     (七)创新营销模式。建设健康肉供应链信息平台,整合共享各环节数据资源,优化信息服务。探索搭建开放式营销服务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推介”的原则,分期分批在国内主要消费城市和全省17市设立集展示、销售、电商和品牌宣传于一体的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依托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设O2O展销中心;充分利用农畜产品展示展销会、推介会以及“互联网+”等平台,加大健康肉品牌产品展示展销力度,增强品牌影响力,提升品牌美誉度;鼓励健康肉品牌创建主体,在省内大中城市或大型批发市场、超市、社区、学校等集体用餐单位,设立专区、专柜,建立直营店、专卖店、连锁体验店,进行直供直销。结合“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程,打造一批健康肉精品专柜。
     (八)加强市场准入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健康肉产品进入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着重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进货把关、生产过程及贮存、运输管理以及出厂检验和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依法组织生产、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健康肉产品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确保产品可追溯。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健康肉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监督入场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监管部门按照企业公开承诺的执行标准,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健康肉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并加强抽检信息通报。
     (九)建立完善追溯体系。建立以健康肉品牌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体,统一追溯模式、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信息采集,实现从养殖、屠宰、流通、销售的全过程管理,将追溯管理延伸到企业内部和养殖场,确保健康肉品质和质量安全。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如实采集追溯信息,实现信息流与实物流同步运转;建立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对不履行追溯义务、填报信息不准确的生产经营主体,加大惩戒力度。加强和拓展功能应用,畅通公众查询渠道,提高消费透明度,提振消费信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行业组织建设。推动成立联盟组织,加强数据统计、标准制修订、教育培训、标识管理、营销推介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全面落实各项制度要求,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省级层面推动成立山东省健康肉供应链发展联盟,各地也要结合实际,适时推动成立相关行业组织,支持联盟成员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二)完善服务体系。依托联盟组织,成立健康肉供应链发展专家库,发挥专家的智库作用,对健康肉品供应链发展建设给予指导,助推健康肉品牌健康发展。建立健康肉品牌产品目录、保护办法和动态淘汰制度,定期向社会统一公布,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动态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清除。探索建立健康肉品牌评价机制,包括消费者评价、生产者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明确产品品质和产量、质量等评价标准和内容,通过市场倒逼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探索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发布企业信用报告,督促企业坚守诚信底线,提高信用水平,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健康肉品牌形象。
      (三)加强宣传推广。制定完善健康肉品牌产品宣传方案,形成具有一套宣传方案、一部宣传片子、一本精品画册、一套工作机制的健康肉供应链发展对外宣传推广工作格局,构筑山东健康肉品牌产品宣传网络,传播山东健康肉产品品牌故事,扩大山东健康肉品牌产品认知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在省内重要旅游景区景点、主要接待场所、学校等集体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港口、机场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立健康肉品牌产品宣传窗口,引导放心消费,明白消费。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建立健康肉供应链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会商相关事项,加强总结交流,开展联合调研于执法,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发展健康肉产业链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衔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强化协同监管。食药监管部门与畜牧兽医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根据监管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同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屠宰检疫和生猪肉品品质检验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市场检查频次和产品抽检力度,加强对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创新供应链监管机制和模式,对肉类产品养殖、屠宰、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实现闭环监管,严防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增强监管的前瞻性和有效性。
       省食安办联系人:赵鑫 电话:0531-88592582 传真:0531-88592583
       省畜牧局联系人:赵磊 电话:0531-87198972传真:0531-8719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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