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案例解读 → 文章内容

养猪遇到不合理强拆怎么办?拿不到补偿怎么维权?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6/23 7:12:49 关注:651 评论: 我要投稿

  新一轮的环保禁养正在进行,部分网友表示此次禁养遇到了不合理强拆。那么遇到不合理强拆的时候应该怎么办?遇到了不通知一声,直接抄家伙就上,完了还不给补偿、毫无人性的情况下,养猪人应该怎么维权?
  首先要注意这四个问题。
  1.所在地区是否纳入禁养范围
  禁养范围顾名思义就是不可以养猪的范围。主要包括水源和风景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以及规定的不可以养殖的地方。每个地区和每个地区都不一样,比如江苏所制定的是水源保护地平均一公里半径范围内不能存在养殖场,湖南长沙公布的距离是五百米范围内不能存在养殖场。在当地有规定的情况下要看自己的养殖场是否划定在禁养范围内,如果养殖场不符合环境的要求,但要确定是否在对水源保护产生影响的范畴内。
  2.从合理性讲,是否达到污染搬迁必要性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如果你的养殖场所在地不是禁养区,但是环保不达标,污染比较严重,这个时候你就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请示,看是否需要搬迁,或者进行污染处理,来达到环保要求,取得相关证件,这样的话就可以不比搬迁继续养殖了。
  3.具体行政行为的落实
  这样说大家可能不懂,通俗一点就是当你的养殖场接收到拆迁通知到实施拆迁,你是有权利进行复议和诉讼的。如果你的养殖场经过复议之后还是决定要拆除,才能够拆除,不然的话是不可以的。
  4.关于拆迁补偿
  养猪是养猪人的工作,如果把养猪场都拆了,那么养殖户还怎么生活,还怎么照顾一家老幼?所以说拆迁补偿是必须要有的。这个也分地区,不过现在存在的大部分情况还是随便给点钱了事,这样做是不正确的。正确的应该是和养殖户进行核对,不管是猪还是猪场,都要进行估算,然后给予赔偿,有的地方还会再给你一块地让你去重新养。如果你遇到不合理强拆,那么一定要记得维权。
  如何获得补偿?
  环保拆迁问题愈演愈烈,作为养殖户,在面临拆迁时一定要了解,您应该从哪些方面来获得补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征地补偿
  首先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权在拆迁中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的年产6倍之上来进行补偿,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
  地上附着物要强调一点,政府在拆迁的时候说地上附着物是违章建筑,我们要看清这点,这绝不是违章建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所从事的农牧畜业、养殖业、种植业本身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的土地承包也好耕地也好所应该干的事情,上边所建的建筑绝对不是一般的违章建筑。首先是没有改变土地的用途和属性,这个涉及不到违章建筑的问题,这是一种打压拆迁心理价格的手段而已。
  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相关厂房、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用电用水和环评的处理设施了,都属于补偿范围,而且是不可移动的补偿范围。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补偿是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来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停产停业损失有些地方是按照每头猪补偿200来算,这种按照每头猪、每只鸡多少钱来赔偿的方式方法是不科学的。
  我们都清楚养猪养鸡是一年要养好几批,单纯补偿这一季养猪养鸡的钱,完全不能弥补损失。应该在一个评估体系当中进行停产停业损失的核定,而且不能经过纳税,因为养殖业往往都是都不纳税的,其他的还涉及到搬迁安置问题。
  四、已投入资产补偿
  已投入资产补偿,顾名思义,建设养殖场时投了多少钱在圈舍、养殖设施设备上,注意,这部分补偿是给你搬不走的物的补偿。这部分补偿一般通过评估确定。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生猪:五一备货开启或短暂支撑猪价偏强2024/4/25 6:49:47
“有了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再也不用担心损失了!”中华保险快速理赔服务频获认可2024/4/25 6:49:16
国家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举行2024/4/25 6:46:06
仔猪价格先行上涨 或带动猪料销量及猪价回暖2024/4/25 6:42:04
分歧中的“猪周期” 深度盘点“猪周期”的规律性2024/4/25 6:41:10
5月起猪价有望企稳回升2024/4/25 6:27:05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