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政策动态 → 文章内容

农业农村部答复张丽侠代表“关于加强活禽市场及活禽调运管理,进一步做好H7N9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7/20 18:49:10 关注:1018 评论: 我要投稿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751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18〕84号

 张丽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活禽市场及活禽调运管理,进一步做好H7N9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国家历来高度重视H7N9流感防控工作。2013年初,我国首次发现人感染H7N9流感病例,在应对H7N9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一协调下,各成员单位及时响应,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迅速行动、全力投入,加强部门配合,狠抓措施落实,有力有序地做好各项应对工作。2017年初,部分省份发现家禽高致病性H7N9流感变异毒株,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全国联防联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落实H7N9流感防控工作,农业农村部主动调整家禽H7N9流感防控策略,自2017年秋季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家禽实施全面免疫。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内地H7N9流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2017—2018年流行季(2017年9月—2018年5月),仅报告4例人感染H7N9流感病例,较上一个流行季显著下降。
  一、关于明确活禽市场监管责任问题
  根据《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11号)规定,兽医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活禽经营行为监管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的通知》(国卫应急发〔2017〕44号)进一步要求,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第一责任人意识,明确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的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做好活禽经营市场管理工作。此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共同指导活禽经营市场做好活禽销售独立分区,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市场“1110”管理制度,即: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
  二、关于继续发挥好联防联控机制作用问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着力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及时研究布置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召开全国联防联控工作视频会议、全国传染病防控视频会议、重点疫情防控省份座谈会,以及会同多部门联合印发防控工作通知等方式,强化工作安排,指导各地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指导各地做好疫情监测、评估和应对处置工作。要求各地持续开展疫情监测,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指导疫情发生省份按照相关防控方案做好疫情处置。持续落实疫情溯源、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并强化防控工作督查。三是积极推进源头控制措施实施。积极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要求发现H7N9流感病例或活禽市场检出H7N9流感病原学阳性的地市县,关闭所在主城区活禽市场,并加强活禽向外地调运的管控;要求尚未发生H7N9流感疫情的地区,进一步严格活禽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活禽检疫。四是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坚持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及时通报禽间和人间疫情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防控工作进展等情况。
  三、关于进一步落实第2516号公告问题
  2017年初,部分省份发现家禽H7N9流感的高致病性变异毒株,农业农村部根据防控形势及时组织实施两次紧急监测,准确掌握变异毒株污染范围,并印发第2516号公告,明确跨省调运的活禽需凭检测报告申报产地检疫,加强家禽H7N9流感监测和跨区域调运监管工作。为落实第2516号公告内容,做好H7N9流感防控工作,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秋季免疫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8〕24号),要求各地按照第2516号公告要求,实施调运检测出证制度。今年初,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家禽H7N9流感防治指导意见(2018—2020年)》,进一步严格活禽产地检疫和流通监管,细化调运检测出证规定,适应当前H7N9流感防控形势。
  四、关于加强H7N9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问题
  农业农村部每年组织各地兽医部门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家禽H7N9流感防控技术培训,包括防控知识、实验室检测技术和监测技术等。国家卫生健康委定期培训医务人员提升“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意识和能力,坚持“四集中”(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加强早诊早治和重症病例救治,千方百计减少重症和死亡。此外,农业农村部多次在农民日报等媒体刊登H7N9流感相关报道,引导消费者科学预防H7N9流感,理性对待禽肉产品;国家卫生健康委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H7N9流感防控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关于设立年度H7N9流感防控专项经费预算问题近年来,中央财政高度重视H7N9流感防控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45.3亿元,用于家禽H7N9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补助;安排动物疫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1.7亿元,用于家禽H7N9流感等优先防治病种的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此外,中央财政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74亿元,用于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13亿元,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考虑到H7N9流感防控已有明确的资金来源渠道,为避免资金重复安排,目前不宜设立专项基金。
  下一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将继续按照有利于H7N9流感科学防控、有利于家禽产业健康发展、有利于经济社会稳定的原则,加强部门合作,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维护家禽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感谢您对H7N9流感防控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兽医局 010—59193200

    农业农村部
  2018年7月17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上海市:2024全年暂停活禽交易2024/1/4 8:12:06
瑞金市市场监管局“三个到位”推进农贸市场周边活禽宰杀整治工作2022/12/11 15:14:08
瑞金市市场监管局“三个到位”推进农贸市场周边活禽宰杀整治工作2022/12/11 13:14:08
年关将至,遂宁整治非法活禽交易宰杀再加码!2021/12/28 15:05:41
佛山活禽市场休市三天!广东将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2021/11/18 16:00:11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