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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答复朝勒孟代表“关于出台畜产品最低价格保障制度的建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8/17 18:50:39 关注:658 评论: 我要投稿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077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18〕230号

朝勒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畜产品最低价格保障制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生态主体功能区出台畜产品最低价格政策稳定边疆民族地区畜产品价格,对于繁荣牧区经济、促进牧民增收具有积极意义。对于在生态主体功能区出台畜产品最低价格政策的问题,发展改革委曾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过深入研究,认为当前实施这一政策面临较大困难,主要考虑如下。
  一是从改革方向看,不符合价格市场化方向。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干预。当前,我国仅对稻谷、小麦等口粮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畜产品与口粮不同,不具有“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意义,若对其实行最低价格制度,不符合“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的改革方向。同时,畜产品是全国统一流通市场,将畜产品最低价格政策局限于“生态主体功能区”,有可能造成严重的资源配置扭曲。
  二是畜产品供给价格弹性偏大,这一措施容易导致产能扩张的恶性循环。由于耕地数量有限、劳动生产率短期内相对稳定,稻谷、小麦等口粮供给价格弹性小,产能扩张慢,对其实行最低收购价不会导致粮食产量大幅增加,进而形成托市收购、产量增加、再托市收购的恶性循环。与口粮不同,畜产品扩张能力较强,如果出台最低收购价政策,将使市场形成畜牧养殖不会亏损或不会明显亏损的预期,刺激大量社会资本涌入畜牧养殖行业,使畜产品产能大幅扩张,极易形成托市收购、产量增加、再托市收购的恶性循环。
  三是畜产品储备成本高、周期短,实施最低收购价格制度操作难度大。实施最低收购价制度,需要配套建立相应的储备能力。猪牛羊肉等畜产品属于鲜活农产品,储备库温度必须稳定在-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储备成本高、周期短,操作难度大,不宜大规模、长时间储备。
  四是畜产品最低价格水平难以合理制定,实践上难以明确统一标准。由于畜产品价格波动幅度和供给价格弹性均较大,且各地畜牧养殖方式、规模、品种、成本、质量标准等存在较大差异,很难制定一个适当的、统一的最低收购价标准。如果最低收购价过高,可能导致畜产品供过于求,使得政府收储或补贴负担过重,也不利于通过市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标准化规模饲养;如果最低收购价过低,则起不到最低收购价的托底作用;如果频繁调整或各地制定不同最低收购价格,则将导致市场信号和流通秩序混乱,不利于稳定畜牧业发展。
  二、关于建立畜牧业养殖综合保险政策
  国家高度重视畜牧养殖类保险的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和地方探索开展相关业务,建立了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2017年,畜牧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27.8亿元,同比增长26%;发生赔付92.3亿元,同比增长29%;受益农户762.5万户次,同比增长56%。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结合农业保险发展阶段、各级财力状况等因素,我国农业保险运行之初按照“中央保大宗、保成本,地方保特色、保产量”的原则运作。目前,中央财政补贴品种已经扩大至种、养、林三大类的15个品种,基本涵盖了主要大宗农产品。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牧区畜牧业的政策支持,研究完善保费补贴政策和地方特色农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鼓励保险公司丰富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满足广大畜牧养殖场户的风险保障需求。
  三、关于在金融政策方面对牧民予以适度放宽
  强化面向农村牧区的金融服务,是近年来金融部门的主要工作方向。截至2018年3月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1.55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1万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农户贷款余额8.47万亿元,比年初增长0.37万亿元,同比增长14.1%。下一步,我部将协调有关部门,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总抓手,进一步扩大面向广大牧区、牧民的金融支持。一是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针对不同主体的小额贷款产品,根据牧区生产的季节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综合还款能力等,灵活确定牧区小额贷款期限,推广“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二是倾斜资源配置,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支持力度。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深度贫困地区特点,适当放宽贫困户的贷款期限,实行更优惠的贷款利率。
  四、关于加大绿色、有机、无公害畜产品品牌建设扶持力度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质量兴农之路,突出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全面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品牌建设是助推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和持久动力。2018年6月,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农市发〔2018〕3号),提出重点培育一批全国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范围广、国际竞争力强、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级农业品牌。内蒙古具有发展成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自然资源和产业基础,目前已有乌珠穆沁羊肉、苏尼特羊肉、科尔沁牛肉、鹿王羊绒等多种畜产品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内蒙古特色农畜产品走向全国,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下一步,我部将加大对畜产品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完善公共服务。一是鼓励地方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畜牧企业品牌和牧区特色畜产品品牌建设。二是加强畜产品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与管理,特别是强化牧区畜产品品牌原产地保护。三是鼓励和引导牧区品牌主体进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三品一标”认证等。
  感谢您对畜牧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业司 010—59193245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15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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