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文章内容

食品安全法百问百答: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9/5 10:32:56 关注:749 评论: 我要投稿

 法律条文
 
  第八十八条  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
 
  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案例解读
 
  2016年11月,某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当地的某食品检验机构对当地的保健酒进行抽检。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某食品公司的保健酒涉嫌违法添加他达拉非,于是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向该公司送达了告知书。该公司收到告知书后,认为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存在检验错误,觉得自己生产的产品是合法的,并没有违法添加成分。此时,该公司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怎么做呢?
 
  专家说法
 
  为了维护生产经营方的合法权益,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因此,本案例中,该公司有权在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法律规定的管理部门申请复检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句话点评
 
  企业对政府所委托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所作出的检测结果有异议时,有权提出复检申请,但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即必须在其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法律规定的食品复检机构申请复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德州市食药安办召开2月份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2024/3/29 10:16:07
河北邢台市政府食药安办2024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召开2024/3/29 10:14:59
三协会联合发布:坚守校园食品安全 高质量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倡议书2024/3/29 8:56:56
2024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培训班在贵阳举办2024/3/28 18:39:28
韩国拟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施行条例草案2024/3/28 18:20:06
韩国拟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施行条例草案2024/3/28 15:01:31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