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39号(农业水利类034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办案〔2018〕199号
蒋和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广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模式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工作之一,事关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事关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生产协调互促。广西壮族自治区围绕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形成了“微生物+发酵床”等典型技术模式,在生产实践中显现出了较好的效果。各地也在吸收借鉴广西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提升,为全面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您提出的三点建议,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关于完善激励政策
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支持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扩建,推广异位发酵床等养殖方式。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提出要加强财税政策支持,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我部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沟通,先后启动了2017年、2018年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确立了“整县推进、不留死角、分批治理”的总体思路,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机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目前已支持300余个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争取“十三五”期间实现对畜牧大县的全覆盖。2017年,我部印发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农牧发〔2017〕11号),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重点推广经济适用的通用经济模式,鼓励在全国因地制宜推广 “异位发酵床模式”等以“微生物+”为核心的技术模式。2017年起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方式切块下达到省,各省可根据发展标准化生态养殖的实际需求,在政策框架内统筹考虑支持推广生态养殖模式。
二、关于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
制定生态养殖中所涉及微生物的相关标准是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模式技术规范的重要内容。目前,我部出台了一系列标准和技术规程,为微生物制剂用于畜禽养殖和粪污处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已出台的菌种产品标准包括《农用微生物菌剂》(GB20287—2006)、《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技术规程包括《农用微生物菌剂生产技术规程》(NY/T883—2004)、《微生物肥料菌种鉴定技术规范》(NY/T1736—2009)等。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总结基层经验,组织专家进行深入研究评估,起草规模猪场异位发酵床技术规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推广应用。
三、关于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2016年,我部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农办牧〔2016〕17号),对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考核重点作出了明确规定,鼓励广大养殖场采用高架床等养殖模式,加强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今后将继续把畜禽现代化生态养殖纳入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的考核中。
感谢您对畜牧业发展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8年9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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