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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环节“瘦肉精”案件新形式解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12/21 19:20:11 关注:1066 评论: 我要投稿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的统称,主要是肾上腺类、β激动剂、β-兴奋剂,大剂量用在饲料中可以减少牲畜脂肪含量,提高瘦肉率,屠宰后的“瘦肉精肉”色泽鲜红诱人,十分抢手,因此,“瘦肉精”成了不法商贩的“法宝”。目前,按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号)规定的“瘦肉精”品种目录,共16种。包括: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盐酸多巴胺、西马特罗、硫酸特布他林、苯乙醇胺A、班布特罗、盐酸齐帕特罗、盐酸氯丙那林、马布特罗、西布特罗、溴布特罗、酒石酸阿福特罗、富马酸福莫特罗。在众多β-肾上腺受体激动剂类化合物中,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因药效显著、价格低廉成为此类药物在畜禽养殖业中非法使用最为普片的药剂。

1、“瘦肉精”案件新形势

1.1双汇集团旗下公司被央视3·15特别节目曝光。“瘦肉精”事件、运动员“瘦肉精”尿检呈阳性而被禁赛等事件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使大家知道了“瘦肉精”猪肉、“健美猪”,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牛肉的需求也随之提高,由于牛的生长周期较长,牛肉价格较高,不法商贩逐渐把目光投向了肉牛身上。近两年来,深圳某屠宰场共检验检疫生猪2917154头、肉牛88087头、羊112378只;检出瘦肉精生猪91头,占0.0031%,肉牛95头,占0.10%,羊0只,占0%。查出的“瘦肉精”案件中,肉牛“瘦肉精”案件所占比例高达94.1%。

1.2近两年来瘦肉精案件频发。经统计发现案件查出的时间出现节点大多数在节假日占49%,周一至周四占36%,周五占15%不法商贩存在钻节假日空子的嫌疑,认为检验检疫人员节假日期间工作懈怠,会出现错检漏检的情况,从而躲避被检测出“瘦肉精”免受行政处罚。

1.3据图3显示,目前被检测出的“瘦肉精”含量普遍偏低(大多数在10μg/L以下,高达70.52%;最低至0.57μg/L),不法商贩想通过“瘦肉精”在动物体内代谢,从而降低含量,增加检测难度,降低被检测出的概率。

图1“瘦肉精”案件数量比例情况

 

图2瘦肉精发生时间概率图

 

1.4初期使用瘦肉精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卡检测牛、羊尿样时出现假阳性率偏高的问题,严重滞后工作进度,使工作面临很大的压力。经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4.1瘦肉精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卡检测原理采用的是免疫学层析方法,主要核心原料为抗原抗体,抗体是具有生物活性的生物原料,会受pH值、盐离子浓度、温度、样本基质等因素的干扰,其中任何一个因素超出抗体的耐受范围均会不同程度的造成假阳性偏高的可能性。

1.4.2与瘦肉精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卡的核心原料(抗原,抗体)的设计有关,在制备抗原抗体的过程中,设计的抗原结构不一样,最终产生的抗体的性能也不一样,导致抗干扰能力也不一样,也会不同程度的造成假阳性偏高的可能性。

图3  2016-2017年被检测出“瘦肉精”含量图表

 

图4“瘦肉精”执法所需时间图表

 

1.4.3目前市面上大多数最初的瘦肉精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卡在生产调试阶段全部采用的是以猪尿样为样本进行的调试,标记的抗体和包被的抗原浓度以及体系,主要是适用于猪尿样的基质,由于牛尿样和羊尿样的基质不同,代谢的成分也不一样,所以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会存在样本基质差异,造成假阳性率偏高。

经动物卫生监督所反映后,生产企业对瘦肉精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卡制备工艺进行了调整,在调试的过程中,用猪尿样,牛尿样和羊尿样进行调试,同时调整了抗原,抗体的浓度,以及整个缓冲体系,增强了检测卡的性能,扩大了检测卡的适用范围,降低了检测卡的假阳性率。

2、“瘦肉精”案件执法过程

为高效处理“瘦肉精”案件,动物卫生监督所专门在屠宰场设立办公点,采用视频监控手段,不断提高办案效率。近两年来“瘦肉精”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间不断缩短。

2.1立案调查

驻屠宰场检验检疫人员经快速检测发现动物的尿样疑似“瘦肉精”阳性,立即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汇报,接到报告后执法人员(至少2名)核查情况,经核查属实报本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

2.2调查取证

2.2.1执法人员现场核实疑似“瘦肉精”阳性动物耳标号码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信息,并通知当事人、见证人到达现场对疑似“瘦肉精”阳性动物现场采尿样及填写《抽样取证凭证》,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此环节为“瘦肉精”案件的重要环节,《检验检测报告》的结果是该类型案件的重要证据链。

2.2.2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或证人(以下简称被询问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笔录经被询问人阅核后,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由询问人在笔录上注明情况。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的时候,应尽量详实、准确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及后果等,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切记在询问的过程中不要出现“诱供”的行为。询问时应当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并做到一个被询问人一份笔录,一问一答。

2.2.3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勘验检查,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当事人拒不到场或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并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员见证。)在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时要注意,执法人员要全面、准确、客观描述你所检查(勘验)的结果,并且与案件密切相关,不要添加个人想象,此类案件主要是勘验疑似“瘦肉精”阳性动物所在现场,记录检查(勘验)的具体地点、现场检查(勘验)情况(涉案动物种类、数量、外形特征等)。

2.3行政处罚决定

2.3.1执法人员在调查结束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制作《案件处理意见书》,报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批。

案情复杂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应当由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3.2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内容及其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d内,进行陈述、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2.3.3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及时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购销或者屠宰含有盐酸克伦特罗及其他有害成分的畜。”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依照《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购销或者屠宰含有盐酸克伦特罗及其它有害成分的畜的,由市、区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机构对畜及其产品予以没收销毁。”之规定,参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作出没收含有“瘦肉精”畜的处罚决定,送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作销毁处理。

2.4快速移交司法机关

2.4.1屠宰环节“瘦肉精”案件的移交时间点普遍是在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之后移交公安,原因如下:由于在屠宰环节,动物储存量大,动物在此时间停留越长,容易引起动物发病,发生动物疫情;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后,案件事实调查清楚,可把完整的证据链移交公安机关。

2.4.2在此类案件中也有一些特例,对那些案件情节复杂、影响面广的重大要案,可在立案调查初期就与公安机关沟通,使公安机关部门提前介入,不给不法分子准备的时间,有利于案件的侦破。

3、结语

面对“瘦肉精”案件复杂多变态势,特别是深圳市屠宰动物100%靠外调,屠宰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压力大,为确保餐桌上的安全,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监管必须形成长期严防死守的高压态势,要总结经验,研究标本根治的方法。加强检验检疫能力建设,积极应对一线出现的“瘦肉精”案件新形势,深入研究“瘦肉精”动物外观特点,如肌肉线条明显,后躯比较丰满,较容易排尿;研究如何提高抽样采尿效率,如动物静养4h后采集尿液效率最佳;提高抽检比例,检疫力量适当向牛羊检验检疫工作倾斜,确保肉品安全;高效使用视频监控手段,提高办案效率。积极引导屠宰批发商减少来自交易市场动物数量,提高直接来自养殖场的动物比例,研究解决动物来源于产地需长途运输影响,促进产销对接确保肉品安全可溯。合理分配附近交易市场以及产地来源动物数量比例,积极应对极端天气等各种突发情况,确保肉品供应。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省市农业部门、产地兄弟部门的联动,全面有效打击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做好司法衔接,争取侦破典型案件,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田甜.猪尿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卡优选及应用[D].四川,四川农业大学,2014.

[2]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DOI:10.3969/J.ISSN.1671-6027.2018.07.012

文章来源:畜牧兽医科技信息     文章作者:叶小苌等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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