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国家政策 → 文章内容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18 17:36:27 关注:617 评论: 我要投稿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的通知

农产发〔2019〕1号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我部组织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工作。经各地申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认天津市蓟州区等153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指导,培育融合主体,聚焦融合业态,搭建融合平台,构建联结机制,务实创新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推进,整合资源力量,强化保障措施,推进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多模式打造,加快构建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区域主导产业、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先导区,示范引领乡村产业振兴。农业农村部将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认定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优先纳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予以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月12日
  附件:

 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doc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七多战略+六项要点+四步办法2023/10/18 2:36:07
2023年河北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公示2023/6/8 18:21:38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保障和规范农2022/8/30 8:12:08
广东省出台强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指导意见2022/2/25 13:23:37
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新政汇总2022/1/7 10:42:39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怎么办?三部委发文明确了2021/11/12 8:04:17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