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2019年最新《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内容及政策解读产地检疫规程》内容及政策解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24 13:44:55 关注:1289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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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养猪人来说,2018年是较为灰暗的一年,受非洲猪瘟的影响,盈利的养猪户并不多。现在,2019年刚到,农业农村部便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进行了修订,规定了生猪(含人工饲养的野猪)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猪的产地检疫。修订后的《生猪产地检疫规程》部分内容如下:
一、猪病中列入检疫对象的有哪些(检疫对象)
口蹄疫、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
二、什么样的猪合格(检疫合格标准)
(1)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
(2)按照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4)临床检查健康。
(5)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6)省内调运的种猪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省内调运精液、胚胎的,其供体动物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
三、检疫程序
申报受理——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临床检查——实验室检测四、临床上,非洲猪瘟和其他检疫性疾病如何判断?
非洲猪瘟:出现高热、倦怠、食欲不振、精神萎顿;呕吐,便秘、粪便表面有血液和黏液覆盖,或腹泻,粪便带血;可视黏膜潮红、发绀,眼、鼻有黏液脓性分泌物;耳、四肢、腹部皮肤有出血点;共济失调、步态僵直、呼吸困难或其他神经症状;妊娠母猪流产等症状的;或出现无症状突然死亡的,怀疑感染非洲猪瘟。
猪瘟:高热、倦怠、食欲不振、精神萎顿、弓腰、腿软、行动缓慢;间有呕吐,便秘腹泻交替;可视黏膜充血、出血或有不正常分泌物、发绀;鼻、唇、耳、下颌、四肢、腹下、外阴等多处皮肤点状出血,指压不褪色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猪瘟。
口蹄疫:出现发热、精神不振、食欲减退、流涎;蹄冠、蹄叉、蹄踵部出现水疱,水疱破裂后表面出血,形成暗红色烂斑,感染造成化脓、坏死、蹄壳脱落,卧地不起;鼻盘、口腔黏膜、舌、乳房出现水疱和糜烂等症状的,怀疑感染口蹄疫。
高致病性蓝耳病:出现高热;眼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气喘、呼吸困难;耳朵、四肢末梢和腹部皮肤发绀;偶见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猪丹毒:出现高热稽留;呕吐;结膜充血;粪便干硬呈粟状,附有黏液,下痢;皮肤有红斑、疹块,指压褪色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猪丹毒。
猪肺疫:出现高热;呼吸困难,继而哮喘,口鼻流出泡沫或清液;颈下咽喉部急性肿大、变红、高热、坚硬;腹侧、耳根、四肢内侧皮肤出现红斑,指压褪色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猪肺疫。
炭疽:咽喉、颈、肩胛、胸、腹、乳房及阴囊等局部皮肤出现红肿热痛,坚硬肿块,继而肿块变冷,无痛感,最后中央坏死形成溃疡;颈部、前胸出现急性红肿,呼吸困难、咽喉变窄,窒息死亡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炭疽。
五、临床诊断就是最终结果了吗?
当然不是,出现症状只是初步判断,对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应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而实验室检测也是必须由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经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符合条件的实验室承担,并出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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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惠农学堂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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