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运行机制的通知
莆发改〔2019〕316号
各县区(管委会)发改局(计财局):
今年以来受非洲猪瘟疫情以及全国各地连续强降雨天气等因素影响,我市食品价格持续走高。据国家统计局莆田调查队统计数据,我市辖区居民消费价格(CPI)7月份月同比上涨2.9%,其中食品价格月同比涨幅超过6%,猪肉价格月环比涨幅超过5%且猪粮比超过9:1。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稳价控价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价综〔2018〕20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莆政办〔2018〕58号)有关规定和省发改委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工作会议的要求,为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充分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控价作用,请各县区(管委会)及时启动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运行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价商店启动时间:于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9月8日期间启动,具体结束时间视我市食品价格走势而定。
二、平价商品销售方案: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莆政办〔2018〕58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管委会)发改局(计财局)应在启动时间期内尽快制定出平价商店启动销售方案,报同级政府审定后实施。
三、各县区(管委会)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组织实施好平价商店销售工作,同时将启动情况及销售供应情况以每周一报方式报送市发改委。
(联系人:王金柏,联系电话:13626936503;邮箱:pt2760633@163.com)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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