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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答复公保扎西,孔星隆委员“关于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提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2/10 19:28:25 关注:901 评论: 我要投稿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559号(农业水利类247号)提案答复

农办案【2019】194号


  公保扎西,孔星隆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标准现状
  我部历来重视农业标准工作,根据农业转型发展和居民膳食结构优化的需要,把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作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措施。先后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5万项。其中,农兽药残留限量和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9000余项,粮食作物、优势特色果蔬、畜禽及水产品质量标准、动植物疫病测报和诊治标准、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测、外来生物入侵防控、产地环境、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等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6000余项,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补充、企业标准为基础的四级标准体系框架,为保障农业产业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和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二、关于对标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先进标准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在部分领域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如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方面,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了483种农药在356种(类)食品中7107项残留限量,基本涵盖了我国已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从数量上看,在农药种类上已超过美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基本接近日本和欧盟。从质量上看,农药残留限量制定中使用的农药残留、膳食消费和农药毒理等核心数据已实现“自主化”,我国农药残留膳食风险评估原则、方式、数据量需求等方面已与CAC和欧美接轨,确保了标准的先进性。从结构上看,参照欧美等发达国家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框架,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形成了正式限量、临时限量、豁免物质以及配套检测方法等相关标准体系基本建立。通过标准的对标提升,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但是正如提案中提到,牛奶等部分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还有一定差距。如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19301-2010)中生乳的蛋白质等要求低于欧盟、澳大利亚和德国标准;菌落总数要求低于欧盟、新西兰和美国FDA标准;许多奶业发达国家均对生鲜乳中体细胞有所要求,而我国标准尚未对体细胞做出规定。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查找差距,补齐发展短板。
  下一步,我部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组织实施农产品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分门别类指导各类农产品质量提升。加强标准基础研究,加快建立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农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着力解决小宗农作物标准缺失等问题,力求各类农产品有标可依、有标可遵。加快国内外标准全面接轨,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快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引领我国农业走上一条产品安全、产出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打造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三、关于分类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
  近年来,我部加快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不断满足百姓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一是分类制定农产品质量等级行业通则类标准,指导地方、团体、企业制定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标准,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产品优质发展,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以《优质牛乳》等系列标准为例,重点对照国际高品质牛乳标准,提高脂肪和蛋白质含量参数水平,增加体细胞限量值等规定,推动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接轨国际的高品质牛乳标准体系。二是鼓励和指导地方从当地生产实际出发,立足当地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建立符合当地需求的地方特色农业标准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立足国情、对接国际,在加快制修订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食品安全通用标准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在国家层面加大质量分级标准制定力度。同时,继续支持和指导地方制定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鼓励地方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促进当地特色农业发展、增加多层次多样化的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四、关于加大政策支持推进优质优价
  2019年2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个部门制定发布了《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新时期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我部积极围绕《规划》,加快建立相应的政策、评价、考核和工作体系,推动科技研发、农业补贴、项目投资等主要投向绿色发展、质量提升、效益提高等方面。2019年5月1日起,我部对绿色食品申报主体认证审核费和标志使用费统一下调20%,对国家级贫困县在减免部分标志使用费用的基础上,自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全部实施免收绿色食品认证审核费和标志使用费。通过打造农产品公用品牌、区域品牌和特色品牌,培育地理标志或绿色有机产品,利用各种传播宣传途径,借助多种形式的促销营销平台,逐渐提升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和影响力,推动产品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深度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不断拓展农业增值空间,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争取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我部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营造社会各类经营主体生产绿色、有机、健康食品的良好氛围,健立补贴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利用农业展会和产销对接会等平台,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实现品牌溢价和优质优价。
  感谢你们对农业标准工作的关心,希望对我部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010-59193156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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