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肉羊屠宰加工补贴和精深加工企业品牌创建奖励办法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2/27 0:37:49 关注:376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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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屠宰加工企业生产和带动能力,拉动养殖基地建设,促进全市肉羊肉牛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鼓励精深加工企业创建知名品牌,特制定本补贴办法。
一、屠宰企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
全市年设计屠宰能力羊2万只以上、牛1000头以上的定点屠宰企业。在上年度屠宰牛羊数量的基础上,对增量部分予以补贴。
(二)补贴标准
羊15元/只、牛100元/头。
(三)补贴程序
1.实际屠宰数量的确定。由定点屠宰企业所在地的旗县政府责成当地农牧业局牵头,经信委、商务局配合,通过现场计数,并依据收购付款票据进行统计。
2补贴经费来源。补贴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由市财政统一垫付,并拨付相关旗县。旗县承担部分通过市县财政年终算账统一结算。
3.履行审批程序。各旗县农牧业局会同经信委、商务局将补贴金额上报市农牧业局,由市农牧业局牵头,会同市经信委、商务局抽查核实后,报市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财政拨付到相关旗县。
4.进行先行公示。所有补奖项目,需公示无异议,企业要按时纳税方可兑现补贴资金。
5.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按自然年度补贴一年,每月兑现一次。
二、精深加工企业品牌创建奖励
(一)奖励范围及标准
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0万;对获得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企业奖励80万;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及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奖励60万;对获得年度乌兰察布十大品牌的企业奖励30万。
(二)奖励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由当地农牧业部门审验认可后提交市财政部门拨付奖励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属地管理。补贴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各旗县政府牵头实施。各地根据实际可对具体补贴程序和办法进行细化。各地要积极引进肉羊肉牛屠宰、加工、销售龙头企业,进一步健全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企业发展,带动农牧民增收。各地要严把享受肉羊肉牛屠宰加工补贴关,制定完善制度,确保不发生虚报冒领问题。
(二)加大金融支持。市金融办牵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配合,协助为企业收购资金进行融资,同时,对资金实行全过程封闭管理,保证资金用于收购及屠宰加工使用,直至产品出售后货款回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旗县要组织开展对肉羊肉牛屠宰补贴工作的宣传,保证政策顺利实施。本办法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本办法扶持政策中涉及财政支持部分如与自治区级相关政策性奖励重合,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补贴政策,不重复补贴。
(四)加强部门配合。各地农牧业部门需提前与屠宰加工企业对接,加强对牛羊的检疫,制定相关制度政策,把检验检疫程序作为肉羊肉牛屠宰、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必备的硬性要求。要安排好出栏时间,避免长时间排队待宰、掉膘掉秤的现象发生。同时做好屠宰数量的统计工作,避免漏算漏报。农牧业、经信和商务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帮助各屠宰加工企业办理开工手续,确保企业尽早达到开工条件。金融机构要完善服务模式,促进银企合作,多方筹措资金,全力保障肉羊肉牛屠宰加工企业的收购资金。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监管,确保企业按时足额纳税,做到应收尽收。食药、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畜产品质量及市场监管,加大屠宰加工企业计量器具检查力度,确保企业在收购过程中不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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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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