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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14年,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的审定方法需修订!行业人士建议:希望审批权“放管服”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5/26 16:24:37 关注:607 评论: 我要投稿

  良种是核心竞争力,对畜牧业发展的贡献率超过40%。为规范促进畜禽种业的研发和推广,农业农村部早在2006年第65号令就推出了《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推动我国家禽新品种/配套系的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近10年培育了100多个畜禽新品种、配套系。
  按照《畜牧法》规定,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随着新畜牧法的修订,行业人士表示,在新畜牧法修订之际,颁发了14年的审定方法也应与时俱进。
  家禽新品种/配套系82个,审定依旧很有限
  据新禽况统计,自2006年《办法》实施以来,截止2020年5月12日,我国已经培育的出了169个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家禽是新品种/配套系审定的主要力量,总数达到102个,占比达到60.36%。其中包含82个鸡新品种/配套系, 11个特禽新品种/配套系,7个鸭新品种/配套系,2个鹅新品种/配套系。
  另一方面多达180个的国家级核心育种场中,家禽场只有23个(蛋鸡5个、肉鸡18个),占比只有12.78%。这说明,我国家禽种业资源更为集中,育种开发体系更为成熟和积极。
  但事实上,相对于我国已发现的175个家禽地方品种和市场上销售的成百上千的选育或杂交产品,通过审定的仍然有限。部分企业在推广的种禽种猪,是根据市场需求在进行推广的,没经过审定。
  但按照《畜牧法》规定,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要求,产品买卖需要通过审定,这与实际的市场需求决定育种具有一定的冲突。
  为何出现这种情况?根据一些种禽企业反映,有几方面原因,一是审定程序繁琐,所需材料多;二是送审(测定)的时间太长,如光测定时间就要66周;三是费用大,鸡一个配套系要30万元;四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无法得到保障。致使有些在市场上反映较好的产品还未通过审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一些审批权下放,保护知识产权
  根据《办法》,在畜禽审定的过程中,很多流程需要上报国家,一些原有审定的产品,性能改变也需要准备材料,向国家上报备案,造成了审定时间较长。
  行业人士建议,对原审定品种(配套系)经世代选育、性能有改变成为新品种(配套系)的,修订更新《品种标准》,报省登记和部备案即可。个别重要品种,确需由国家审定的,另行界定。其他一些可以下放到省一级的工作,由省部门整理审批,如实上报后上级进行复验。这些是符合近年国家一再强调“放管服”精神的。
  在审定时间上,长达66周以上的时间,对于企业来说显得有点长,需要倾注更多的资源在维持测定环境等方面上。因此建议能适当减少审定的时间,加速畜禽的资源化开发速度。
  而对于通过了审定的新品种/配套系,按照法律法规,拥有市场推广的许可,也拥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权益。一方面,审定过程中的技术和资料需要保密,另一方面,对于市场中未经授权使用、“仿冒”或利用该新品种为素材的简单杂交这类侵权的行为,也应当要有一定的保护措施。
  有企业表示,目前市场中的由白羽肉鸡和蛋鸡简单二元杂交而成的肉杂鸡,按照法律是侵犯了白羽肉鸡和蛋鸡的知识产权,影响了该类肉鸡企业育种的积极性,同样需要慎重对待。
文章作者:苏皖中 新禽况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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