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0--2022年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目标的通知
弥农科字〔2020〕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产业发展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生猪稳产保供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有效保障猪肉市场供应,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2022年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目标的通知》(云农牧〔2020〕1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生猪稳产保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生猪稳产保供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恢复生猪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推动解决恢复生猪生产中存在的养殖用地选址、审批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目标按期完成。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导,推动生猪产能恢复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生猪生产信息调度
各乡镇要组建工作专班,充实人员力量,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猪生产工作。要强化对生猪存栏、出栏及能繁母猪存栏跟踪调度,按季度完成上报生猪生产情况。及时督促新建养猪场办理畜禽规模养殖备案。
附件:弥勒市2020—2022年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目标
2020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