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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稳外贸政策汇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9/10 17:00:02 关注:385 评论: 我要投稿

  一、综合性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2020年8月12日)共10项稳外贸政策:
  (1)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2)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复制或扩大“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
  (3)以多种方式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4)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贷投放。
  (5)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
  (6)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
  (7)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力度。
  (8)助力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破解难题。
  (9)拓展对外贸易线上渠道。
  (10)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8/12/content_5534361.htm    

    2、《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当前更好服务稳外贸工作的通知》(交水明电〔2020〕139号)(2020年4月20日)共5项政策:
  (1)畅通外贸运输通道。
  (2)促进外贸运输便利化。
  (3)降低进出口环节物流成本。
  (4)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5)强化机制保障。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4/20/content_5504497.htm    

    3、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商综发〔2020〕30号)(2020年2月18日)共7项稳外贸政策:
  (1)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2)简化对外经贸管理程序。
  (3)强化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降低风险。
  (4)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5)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
  (6)积极应对境外贸易限制措施。
  (7)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fwzl/202002/20200202937077.shtml

    二、金融支持类政策
  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协作联动 推动加大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力度的工作通知》(商办财函〔2020〕170号)(2020年7月13日)共4项政策:
  (1)及时摸排企业金融需求。
  (2)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
  (3)努力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4)强化组织保障。
  http://cws.mofcom.gov.cn/article/xxfb/202007/20200702982301.shtml    

    2、 《商务部办公厅 中国进出口银行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24日)共3项政策:
  (1)发挥金融职能作用,做好疫情应对工作。
  (2)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培育开放发展新动能。
  (3)建立合作和政策保障机制,将工作落实落细。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24/content_5494858.htm

    三、减税降费类政策
  1、《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7月1日)第“五、稳外贸扩内需”提到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其他部分是针对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没有具体区分内贸和外贸。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45863/content.html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2020年3月17日)主要内容是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77/c5146344/content.html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28号)(2020年2月20日)共7项政策:
  (1)关于“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业务申请。
  (2)关于开展“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审核。
  (3)关于开展“非接触式”调查评估。
  (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复函工作。
  (5)关于开展“非接触式”结果反馈。
  (6)关于疫情防控结束后开展事后复核工作。
  (7)关于疫情防控结束后补办核查评估手续。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77/c5144751/content.html

    4、《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2020年2月1日)共4项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1)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3)本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
  (4)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可按照或比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7号,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02/t20200201_3464830.htm

    四、社保类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2020年6月22日)共7项政策,针对所有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社保政策,没有具体区分内贸和外贸。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5372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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