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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应用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的通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10/7 23:08:24 关注:3024 评论: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落实“人物同防”“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巩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成果,实施精准防控,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指办发〔2020〕18 号)、《关于做好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指办发〔2020〕41 号)要求,现就推广应用“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通告如下:
  2020 年 10 月 1 日前,凡在山东省区域内从事冷链畜禽肉、水产品进口、屠宰加工、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完成用户注册;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通过“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上传冷链食品来源及流向等信息,已有追溯系统的可采用系统对接方式上传相关数据。冷链食品相关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履行冷链食品追溯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完成冷链食品信息上传工作,并对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交通、邮政管理、海关、畜牧兽医等部门依职责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相关单位(或个人)规范使用“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及时上传冷链食品来源及流向等信息。
  特此通告。
  附件: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登录说明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登录说明
  “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提供两种登录方式:
  一、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
  使用谷歌、搜狗、百度、QQ 等浏览器打开“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网址(ttp://117.73.254.122:8099),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登录。
  二、通过“爱山东”APP 登录
  打开“爱山东”APP 后,在“省本级”下搜索“山东冷链”,关注“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登录。
  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10 月1日印发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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