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答复张清海代表“关于壮大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群,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发展的建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6/22 14:23:05 关注:636 评论: 我要投稿
|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368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21〕13号
张清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群,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乡村产业振兴的顶层设计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农业农村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以产业振兴推动乡村振兴。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指出,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农产发〔2020〕4号)提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依托乡村特色优质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关于加大龙头企业等乡村产业主体的支持力度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加大扶持,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共同发展。一是壮大龙头企业队伍。目前,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547家,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乡村产业“新雁阵”。今年,我部启动第七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拟新认定400家。二是强化金融支持。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44号)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加大对“三农”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设计相关绩效考核权重。三是强化用地保障。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2021年,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提出,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内统筹布局,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四是推动联合体发展。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扶持一批大型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龙头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抱团发展。目前,龙头企业牵头创建7000多个产业化联合体,辐射带动农户1700万户。龙头企业共建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抱团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将标准化、品牌化贯穿于企业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提升乡村产业质量水平和品牌效益。
三、关于加大乡村产业项目支持力度
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一是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0年以来,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00亿元,支持建设10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批产值超百亿元乃至超千亿元、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现代农业产业经济带。二是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17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30多亿元,支持创建200个全产业链发展、现代要素集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带动各地建设5000多个省、市、县产业园,形成上下联动、梯次推进的建设格局。三是建设农业产业强镇。2018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超过90亿元,支持1100多个镇(乡)聚焦镇域主导产业,吸引资本聚镇、能人入镇、技术进镇,建设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发展壮大镇域经济。
四、关于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一是加强人才培养。会同中组部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重点遴选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入乡“双创”人员、大学生村官等作为培训对象,提升各类人才的脱贫致富带动能力,为农村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截至目前,累计举办示范培训班1600余期,培训16万余人。二是完善人才评价制度。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畅通农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通道,激励引导农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三农。三是支持农村创业创新。搭建农村创新创业平台,在全国认定1096个各具特色的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基地(园区)和200个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完善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设施条件,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见习、实习、实训、演练场所和机会。2020年,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1010万,“田秀才”“土专家”等在乡创业创新人员达到3150万。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精准施策,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发挥好“链主”作用,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促进主体联合、要素聚合、利益粘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010-59191412
农业农村部
2021年6月9日
|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