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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肉牛扩群倍增等六个行动方案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12/28 14:59:46 关注:411 评论: 我要投稿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肉牛扩群倍增等六个行动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22〕 30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兰察布市肉牛扩群倍增行动方案》《乌兰察布市奶业振兴行动方案》《乌兰察布市肉羊改良提质行动方案》《乌兰察布市燕麦产业提升行动方案》《乌兰察布市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乌兰察布市净菜进京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旗县市区要抽组专人专班推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兰察布市肉牛扩群倍增行动方案  


  为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高效发展,打造优质肉牛生产加工基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相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及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精神,坚持扩群增量、提质增效的发展思路,围绕扩群倍增行动目标,推进良繁体系建设,发展标准化养殖,提高饲草供给能力,弥补屠宰加工短板,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区域特色品牌,不断提升全市肉牛生产能力、供应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行动目标

  按照“繁、育、饲、宰、创”五个环节协同推进的工作方法,立足全市肉牛养殖产业现状和发展需要,力争在“十四五”末实现肉牛扩群倍增行动目标。2021年,全市肉牛存栏37.85万头,其中基础母牛22.2万头,牛肉产量3.4万吨,标准化养殖比重50%。到2022年末,全市肉牛存栏达到47万头,其中基础母牛28万头,牛肉产量达到4.7万吨以上,标准化养殖比重达到55%以上。到2025年,全市肉牛存栏达到80万头,其中基础母牛50万头,牛肉年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标准化养殖比重达到65%以上;培育3个以上市场知名度、美誉度较高的牛肉品牌,实现肉牛产业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扶持更多的农牧民通过发展肉牛产业稳定增收致富。

  三、区域布局

  以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等后山地区为重点,引进体格中小型、结构紧凑型,适宜牧区养殖的红安格斯肉牛品种,形成红安格斯肉牛养殖带;以察右前旗、丰镇市、凉城县等前山地区为重点,在现有近万头西门塔尔肉牛基础上,继续引进优质西门塔尔冻精,形成优质西门塔尔肉牛养殖带。同时,鼓励规模化养殖企业积极养殖黑安格斯肉牛。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良繁体系。加强肉牛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建立产学研联合育种机制。重点支持肉牛核心育种场、良种肉牛扩繁场创建,扩大人工授精站点建设。完善11个旗县市区畜牧工作站(中心)精液检测、液氮储存和专用车辆等肉牛冷配设施设备;完善现有166处、新建156处标准化肉牛人工授精站(点),达到有配种员、有储精罐、有配种器械,实现人工授精覆盖面80%以上。

  鼓励养殖场(户)选留自繁基础母牛和引进良种基础母牛,扩大基础母牛存栏量。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养殖育肥。鼓励养殖企业、家庭农牧场、合作社实施标准化养殖,实现“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鼓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具备条件的村安排肉牛养殖项目,建设规模化养殖园区,引导农牧户入园养殖,实现生产区生活区分离。鼓励养殖企业与农牧民合作养殖,农牧民以草场经营权入股或以出租草场的方式,与企业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发改委、林草局、金融办、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饲草基地。全市现有饲草料基地90万亩,产草量186万吨,天然草地打储草12万吨,饲用作物秸秆产量58万吨。按照以养定种、种养结合的原则,逐年扩大饲草种植面积和收贮规模,推广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依托自治区饲草种植项目,每年增加饲草55万吨以上;依托饲草料加工企业利用农作物秸秆及饲用灌木,开发颗粒饲料及其系列产品,为养殖户提供全营养、廉价方便的颗粒饲料;饲草缺口部分通过市外购买的方式补足。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林草局、科技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屠宰加工。科学规划布局,建设10个活畜交易市场。支持肉牛屠宰企业提升改造,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充分发挥屠宰加工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外事办(商务局)、发改委、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支持品牌创建。鼓励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自主或联合打造优质牛肉品牌,全面提升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对获得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经营主体给予奖励。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外事办(商务局)、发改委、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优化金融服务。为有效促进全市肉牛产业发展,鼓励各金融机构制定适合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并从产品期限、利率、金额方面制定专项金融服务方案,为全市肉牛养殖主体提供信贷资金。扩大中小养殖户信用贷款覆盖面,新增购牛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实行优惠汇率,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引导创业贷款支持肉牛养殖创业,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积极引进大型网商银行开展涉农网贷业务,鼓励引入市内外多元资本支持肉牛产业。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金融办、人社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强化养殖保险。开展肉牛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鼓励市内保险机构开展肉牛保险业务,建立健全肉牛养殖风险防范和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完善和规范保险服务内容、标准和程序,提高保险理赔额度,有效降低养殖主体的养殖风险。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金融办、人社局、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大科技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激发企业研发能力,围绕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提升科技支撑肉牛产业发展能力。依托人社、农牧、科技等部门人才培训项目计划,多批次举办人工授精技术、肉牛养殖实用技术推广等培训班,提升肉牛养殖水平。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科技局、人社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要成立肉牛扩群倍增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把肉牛产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乡村产业振兴重点内容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强化政策措施,抓好组织落实。

  (二)落实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支持肉牛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各旗县市区要充分整合京蒙协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涉农资金,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安排项目资金,用于扶持良种肉牛产业发展。财政、审计、农牧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三)保障质量安全。完善养殖主体名录,强化日常巡查检查,推行食用农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养殖过程质量管控,推进全程可追溯监管,指导科学合理用药,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物及饲料非法添加物行为,确保牛肉质量安全。

  (四)做好疫病防控。切实增强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化兽医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加强活牛检疫监管,实行活牛运输车辆备案管理,严格市场流通环节监管,筑牢全市肉牛产业发展疫病防控屏障,杜绝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五)《乌兰察布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乌政办发〔2020〕26号)同时废止。


  附件:1.乌兰察布市肉牛产业五年发展计划表

        2.乌兰察布市肉牛扩群倍增行动方案支持政策


  附件1 乌兰察布市肉牛产业五年发展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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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乌兰察布市肉牛扩群倍增行动方案支持政策


  一、国家政策

  (一)中央粮改饲试点项目,支持肉牛养殖场收储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每吨补贴50元。

  (二)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布病防控经费给予补贴。

  (三)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对购置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涉及的农机具设备给予补贴。

  二、自治区政策

  (一)畜牧良种补贴,对能繁母牛补贴冻精,每支5元,每头2支;对良种基础母牛补贴,每头50元。

  (二)对新申报成功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申报成功自治区级种牛场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自治区补贴机具项目

  1.自治区累加补贴机具项目。自治区对牧业旗县和半农半牧旗县的牧民和牧民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列入自治区财政累加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机具,在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基础上,自治区给予累加补贴,两项资金补贴总额不超过购置总额的50%。

  2.自治区单独补贴机具项目。自治区对牧区牧民、牧民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列入自治区财政单独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机具给予单独补贴。

  三、市级政策

  以下补贴政策,根据当年新增量,据实落实补贴政策。

  (一)贷款贴息。贷款贴息对象为2022年-2025年新增购进肉牛,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市县两级按3:7进行贴息补贴。

  1.规模以下普通养殖户、家庭农牧场、养殖专业大户,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不超过2%。

  2.规模以上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贷款额度800万元及以上;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不超过1.5%,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

  (二)肉牛保险。对2022年-2025年新增购进肉牛给予保险保费补贴,每头保险金额不超过该品种肉牛市场价值的70%,保险费率参照自治区标准执行,市、县、经营主体分别按9%、21%、70%承担保费。

  (三)科技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激发企业研发能力,围绕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提升科技支撑肉牛产业发展能力,每年财政安排100万元。



  乌兰察布市奶业振兴行动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18号)精神,为推动我市奶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禀赋和“中国草原酸奶之都”品牌优势,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做大做强酸奶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相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奶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提质增量,实施龙头乳品企业国际化、中小乳制品企业差异化和民族奶制品特色化发展策略,促进我市奶业转型升级,实现奶业振兴。

  二、行动目标

  2021年底,全市奶牛存栏7.6万头,牛奶产量21.7万吨,乳制品产量24万吨。到2022年底,奶牛存栏达到10万头以上,牛奶产量达到30万吨以上,乳制品产量达到25万吨以上。到2025年,奶牛存栏达到20.3万头以上,牛奶产量达到70万吨以上,乳制品产量达到30万吨以上。

  2021年底,全市奶羊存栏3万只,羊奶产量0.9万吨。到2022年底,奶羊存栏3.5万只,羊奶产量1万吨。到2025年,奶羊存栏达到5万只,羊奶产量达到1.5万吨。

  三、区域布局

  以凉城县、察右前旗、商都县、集宁区为核心,建设优质牛奶奶源基地;在凉城县、察右前旗、丰镇市等地发展奶羊产业,建设优质羊奶奶源基地;以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草原牧区为主,培育发展马奶、驼奶等特色奶源基地。

  四、重点任务

  (一)支持核心育种场建设。以海高牧业等龙头企业为重点,通过全基因检测、胚胎移植等现代育种手段,推进乳肉兼用核心育种群建设,扩大高产荷斯坦奶牛核心育种群,为商业牧场提供高产奶牛和优质胚胎。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发改委、乡村振兴局、科技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抓好奶源基地建设。推广优质冻精、性控冻精、性控胚胎,开展自繁自育;鼓励养殖场引进优质母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和龙头加工企业投资兴建奶源基地。推动中小牧场改造升级,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支持乳品企业自建或合作建设牧场,推动“数字牧场”建设,提升养殖场标准化、智能化养殖水平。到2025年,规模化牧场全部实现数字化管理。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科技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优质饲草料基地。全市现有饲草料基地90万亩,产草量186万吨,天然草地打储草12万吨,饲用作物秸秆产量58万吨。按照以养定种、种养结合的原则,逐年扩大饲草种植面积和收贮规模,推广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依托自治区饲草种植项目,每年增加饲草55万吨以上;依托饲草料加工企业利用农作物秸秆及饲用灌木,开发颗粒饲料及其系列产品,为养殖户提供全营养、廉价方便的颗粒饲料;饲草缺口部分通过市外购买的方式补足。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林草局、科技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利益联接长效机制。恢复奶业协会,建立由“政府引导,行业协会组织、乳品企业和养殖场参与”的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保障乳企与养殖场共同利益。开展生鲜乳质量第三方检测,建立公平合理的生鲜乳购销秩序。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扶持乳品加工企业。依托兰格格乳业,完善内蒙古草原酸奶研究开发中心,推进内蒙古草原酸奶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扶持骏羊、蒙天然、丰东知盈等大型奶羊生产企业发展,开发羊奶等特色奶制品,扩大生产能力,形成一批区域特色小型乳品加工企业。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推广绿色高效养殖模式;完善奶牛养殖、牛奶生产、奶品加工等全程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乳品质量;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牛奶质量检测,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保障养殖牧场合理权益;严格落实标识制度。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创建独特区域品牌。建设草原酸奶文化博物馆,加强文化体验与区域品牌宣传力度,提升“中国草原酸奶之都”知名度;支持企业进行产品升级,提高产品质量;鼓励乳品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及参加各类农博会等途径开展专题宣传,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外事办(商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要成立奶业振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方案措施,抓好组织落实。各旗县市区要充分整合京蒙协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涉农资金,为奶牛养殖场提供贷款贴息和奶牛保险补贴。

  (二)强化科技支撑。依托自治区“高品质奶牛种公牛培育新技术开发应用”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开展奶牛全基因检测,筛选生产性能优秀的青年牛组建核心群。推广使用性控精液配种,采用奶牛胚胎移植技术,加快高产奶牛核心群扩繁。依托自治区高效繁殖技术科技项目,采用胚胎移植、克隆等技术快速扩繁奶绵羊。

  (三)加强疫病防控。强化兽医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全面推进无疫小区和兽医社会化服务建设。强化动物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和屠宰检疫。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附件:1.乌兰察布市奶牛产业五年发展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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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乌兰察布市奶业振兴行动方案支持政策


  附件1 乌兰察布市奶牛产业五年发展计划表

 



 附件2 乌兰察布市奶业振兴行动方案支持政策


  一、国家政策

  (一)中央高产优质苜蓿项目,对集中连片种植优质苜蓿500亩以上,具备节水灌溉和机械化收储条件的种养结合户、种植企业,建设种植1年以上,按照每亩6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二)中央中小规模奶畜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对奶牛养殖规模在50—2000头之间(奶羊按5:1折算,奶马和奶驼参照奶牛执行)的中小养殖场提升改造,每个养殖场平均补贴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万元,与自治区奶业振兴项目中小养殖场提升改造配合使用。

  (三)国家政策性奶牛养殖保险,对奶牛保险保费补贴每头保险金额1万元,保险费率5%,每头保费500元,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2%,旗县财政补贴3%,养殖户缴纳20%。

  (四)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布病防控经费给予补贴。

  (五)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对购置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涉及的农机具设备给予补贴。

  二、自治区政策

  (一)自治区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

  1.自治区财政对2021年以后建成的3000头规模养殖场补贴600万元,每增加500头再补贴100万元;盟市按照自治区补贴资金的20%增加补贴。

  2.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利用专项债新建以规模化奶牛养殖场为主要内容的奶业发展园区,自治区在专项债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3.给予国家和自治区级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生鲜乳加工增量补贴,自2022年开始,以上一年生鲜乳加工量为基数,对企业每增加1吨生鲜乳加工量给予200元补贴用于奶源地建设,补贴比例自治区和盟市各承担50%。

  4.对国家和自治区级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3—5月份使用生鲜乳进行喷粉补贴,按照收购生鲜乳数量的10%,每吨补贴800元,补贴比例自治区和盟市各承担50%。

  5.对养殖场能繁母牛利用性控胚胎培育高产奶牛进行补贴,自治区财政对使用国产和进口性控胚胎按照每支市场价格的50%进行补贴。

  6.自2022年开始,自治区财政对新增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500亩以上的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种植户)给予补贴,以500亩为一个单元,每个一次性补贴5万元。

  7.自治区设立奶牛疫情防控专项资金5000万元,依托第三方机构的资源和技术优势,主要用于奶牛布病等疫病的疫苗创新研究,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快速监测、诊断、净化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奶牛乳房炎等生殖系统疾病的防治及代谢病研究和推广应用等专业服务。

  8.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研发、重点课题攻关。重大课题研究实行“一事一议”。

  9.设立自治区奶业振兴基金,通过基金投资的方式,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奶业振兴,给予处于产业链上的奶业龙头企业重点支持,解决奶业振兴资金短缺问题。

  (二)自治区奶业振兴项目

  1.饲草料收储补贴。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未覆盖的其他奶畜养殖场和奶农合作社,收储青贮全株玉米自治区财政每吨补贴30元,市级财政补贴20元;收储青干草(苜蓿、燕麦)自治区财政每吨补贴120元,市级财政补贴80元。每头奶牛每年最多补贴5.5吨青贮全株玉米量(奶羊按5:1折算,奶马和奶驼按奶牛折算;1吨青干草按4吨青贮全株玉米折算)。

  2.性控冻精补贴。使用优质性控冷冻精液配种的能繁母牛,享受自治区补贴120元/头。

  3.进口良种奶牛补贴。对自治区境内备案登记的奶牛养殖场(户)、奶农养殖合作社自愿申报的进口奶牛良种母牛进行补贴,每头进口良种奶牛自治区财政补贴3000元,市级财政补贴2000元。

  4.中小养殖场改造升级补贴。奶牛养殖规模在50—2000头之间(奶羊按5:1折算,奶马和奶驼参照奶牛执行)的中小养殖场,每个养殖场平均补贴60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贴48万元,市级财政补贴12万元。与中央中小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配合使用。

  5.地方特色奶制品加工标准化试点补贴。对获得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地方特色乳制品手工坊,或已获SC认证的乳制品加工企业,每个项目自治区财政平均补贴30万元,市级财政补贴20万元。

  (三)自治区补贴机具项目

  1.自治区累加补贴机具项目。自治区对牧业旗县和半农半牧旗县的牧民和牧民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列入自治区财政累加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机具,在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基础上,自治区给予累加补贴,两项资金补贴总额不超过购置总额的50%。

  2.自治区单独补贴机具项目。自治区对牧区牧民、牧民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列入自治区财政单独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机具给予单独补贴。





  乌兰察布市肉羊改良提质行动方案  


  为推动全市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稳量提质增效,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牧民增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数量、提质量、增效益”发展思路,依托种业优势,强化科技支撑,加快肉羊新品种培育,构建商业化联合育种体系,建设全国重要的肉用种羊生产输出基地;通过杂交改良提升品质,统筹“两大”肉羊产业带建设,增强肉羊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绿色、生态、高效的现代肉羊生产示范区。

  二、行动目标

  全市肉羊存栏每年稳定在600万只左右,其中能繁母羊稳定在400万只左右。到2023年,羊肉产量达到12万吨,存栏100只以上规模养殖比例达到50%以上。完成“杜蒙羊”新品种审定,“杜蒙羊”能繁母羊达到80万只以上,“多羔羊”导血改良F1代能繁母羊达到20万只以上。到2025年,羊肉产量达到13万吨,存栏100只以上规模养殖比例达到55%以上。杜蒙、多羔两大肉羊产业带初具规模,“杜蒙羊”能繁母羊达到130万只以上,“多羔羊”导血改良F1代能繁母羊达到50万只以上。四子王旗建立戈壁羊保种场2-3处,化德县建立乌兰察布细毛羊保种场1处,察右前旗、丰镇市建立奶绵羊育种场1-2处。

  三、区域布局

  规划“两带、两区、一中心”产业布局,即后山“杜蒙羊”产业带,前山“多羔羊”产业带;苏尼特羊(戈壁羊)和细毛羊保护区、奶绵羊培育区;国家级肉羊种子中心。“杜蒙羊”产业带,以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商都县、化德县为重点,在蒙古羊养殖区域,大力推广“杜蒙羊”新品种,打造保原味、快增肉、高效益的“杜蒙羊”产业集群。“多羔羊”产业带,以察右前旗、丰镇市为重点,辐射凉城县、兴和县、卓资县等舍饲养殖区,通过杂交选育,形成多羔多奶多肉低脂“三多一低”舍饲肉羊产业带。苏尼特羊(戈壁羊)和细毛羊保护区,以四子王旗北部牧区为主,建立戈壁羊纯繁选育保护区;在化德县细毛羊养殖区建立细毛羊保护区。奶绵羊培育区,以蒙天然、丰东知盈、强禾种业公司为主,通过纯种繁育、级进杂交选育形成奶绵羊新品种培育区,开展绵羊奶生产。国家级肉羊种子中心,依托赛诺公司国家肉羊核心育种场,建立杜泊羊、萨福克羊、东佛里生(戴瑞)羊、德克赛尔羊等全国最大的高端优质肉用种羊活体和种子遗传资源库。

  四、重点任务

  (一)建设国家级肉羊种子中心。利用赛诺公司肉羊高繁技术优势和杜泊羊、萨福克羊、德克赛尔羊以及自主培育的杜蒙羊种质资源优势,扩大现有研发实验室、胚胎生产车间、种羊鉴定中心等设施,新建2000平米种羊胚胎生物工程中心,主要包括实验室、采卵采胚室、冻精和胚胎存储库等。应用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生产优质种羊、鲜胚和冻胚,不断降低种羊生产成本,加快绵羊品种改良进程,提高良种覆盖率,做大做强优势种业企业供种的“基本盘”,实现“藏羊于技、藏羊于罐”的工厂化种羊生产,打造成全国重要的自主化优质肉用种羊输出基地。到2025年,实现年生产杜泊羊、萨福克羊、东佛里生(戴瑞)羊、德克赛尔羊等优质种羊2万只、胚胎及移植受体15万枚(只)。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发改委、乡村振兴局、科技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开展育、繁、推一体化种羊运营模式,依托赛诺国家肉羊核心育种场及现有中小型种羊场,进行杜泊羊、萨福克羊、东佛里生(戴瑞)羊、德克赛尔羊和小尾寒羊等纯种繁育,支持应用胚胎移植技术发展商业化联合育种体系,实现种羊生产降本增效。力争每个旗县市区新建联合育种场2-3个,实现优质种公羊全覆盖。加强种羊生产和使用管理,建设“肉羊精准育种繁育体系云平台”,构建大数据智慧畜牧业新格局,从种羊生产、销售、使用、淘汰等全程纳入可追溯体系。种羊场全部实施人工授精,重点推广肉羊同期发情、人工授精和胚胎移植技术。扩大肉羊人工授精服务队,以乡土人才为主,通过培训提高人工授精人员队伍素质,提升配种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人社局、科技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依托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标准化示范场建设,加快肉羊养殖标准化推广应用,建立健全肉羊标准化生产体系,提升肉羊标准化生产水平,实现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推广赛诺“杜蒙羊育种联合体”模式,利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资金,推动村集体经济、养殖企业与农户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养殖户适度规模经营。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科技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育肥屠宰联合体。补齐育肥环节短板,利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资金,对村集体经济、育肥场(户)和育肥企业进行补贴,壮大肉羊育肥产业。加强肉羊屠宰管理,鼓励屠宰加工企业、肉羊育肥企业、养殖户建立育肥屠宰联合体,实施集中育肥、批量出售,市场价主导、保护价兜底。引进屠宰加工龙头企业,加强冷链配送体系建设,促进运“活畜”向运“鲜肉”转变。到2025年,年屠宰“杜蒙”“多羔”为主的肉羊达到300万只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大饲草料基地建设。全市现有饲草料基地90万亩,产草量186万吨,天然草地打储草12万吨,饲用作物秸秆产量58万吨。按照以养定种、种养结合的原则,逐年扩大饲草种植面积和收贮规模,推广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依托自治区饲草种植项目,每年增加饲草55万吨以上;依托饲草料加工企业利用农作物秸秆及饲用灌木,开发颗粒饲料及其系列产品,为养殖户提供全营养、廉价方便的颗粒饲料;饲草缺口部分通过市外购买的方式补足。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林草局、财政局、科技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开展新技术的研发与推广。积极联合科研院校和专家团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核心研发能力,开展新技术引进、转化、研发、推广,加快我市“杜蒙羊”新品种审定和推广,通过“多羔羊”导血改良培育适合舍饲条件下的多羔多肉多乳低脂新品种,发挥品种优势,实现提质增效。研发实用型养殖设施,引进肉羊养殖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层面有效解决肉羊产业存在的瓶颈问题,提升整体养殖水平。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科技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快牧区生产方式转变。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引导农牧民科学利用草原,推广草场科学利用“赛诺三项”(划区轮牧、冬季舍饲、打草场)模式,提高自然资源利用和转化效率,以“萨杜蒙”肉羊高效养殖配套系为主,到2025年建设6个现代智慧生态牧场。支持牧区因灾受损养殖设施修复和牲畜越冬所需棚圈等生产设施建设,提高牧区防灾减灾应急保障能力。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林草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强化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四子王旗杜蒙羊肉、四子王旗戈壁羊地理标志品牌,逐步开发适宜市场需求的“多羔”低脂羊肉新品牌,打造区域差异显著、浓厚地域特色的“草原羊肉”区域公用品牌。加强羊肉产品绿色、有机认证,建立产品可追溯体系。加大新闻媒体广告宣传,建设乌兰察布市农畜产品直销展示窗口,扩大我市肉羊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外事办(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要成立肉羊改良提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把肉羊产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实绩考核,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措施,抓好组织落实。

  (二)出台扶持政策。除国家、自治区专项扶持政策及项目外,各旗县市区要充分整合京蒙协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涉农资金,因地制宜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在规模养殖场留种的良种基础母羊和公羊以及新建圈舍等方面出台补贴政策。

  (三)优化保险金融服务。积极争取自治区肉羊政策性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实施优惠费率,降低肉羊养殖风险。扩大养殖户信用贷款覆盖面,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业务,建立专业化动产管理公司,支持活体质押、保险单质押等反担保,为肉羊产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四)加大技术支撑。围绕肉羊产业发展需求,积极与行业专家学者、技术团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肉羊产业技术研发、试验示范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市县乡村四级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实现技术服务全覆盖。整合人社、农牧、科技等部门资源,开展肉羊实用增产技术技能培训,提升肉羊养殖技术水平。

  (五)加强疫病防控。强化兽医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全面推进无疫小区和兽医社会化服务建设。强化动物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和屠宰检疫。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附件:乌兰察布市肉羊改良提质行动方案支持政策



  附件 乌兰察布市肉羊改良提质行动方案支持政策


  种公羊补贴

  2021年,国家对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养殖场(户)购买的具备旗县以上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羊场的特级、一级种公羊予以补贴,每只补贴800元;自治区对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察右前旗、丰镇市养殖场(户)购买的具备旗县以上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羊场的特级、一级种公羊予以补贴,每只补贴800元。国家和自治区补贴可以叠加使用,但每只种公羊最高补贴不超过1600元。



  乌兰察布市燕麦产业提升行动方案  


  为促进燕麦产业高质高效发展,增强燕麦产品保障供给能力,推动全市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精神,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坚持走绿色、特色、有机燕麦产业发展之路,加强产业布局、科研攻关、基地建设、加工仓储、品牌营销、市场监管等环节,全面实施燕麦产业提升行动,建立健全燕麦高质量标准化生产加工体系,大力推广有机旱作种植,全面打响“中国燕麦之都”品牌,把我市打造成为全国燕麦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核心区。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燕麦种植面积发展到150万亩(其中有机旱作燕麦2022年发展到10万亩,2023年发展到20万亩,2024年发展到25万亩,2025年发展到30万亩),籽粒总产量达到10万吨,燕麦草总产量达到30万吨。选育燕麦新品种3—4个;专用品种推广应用率达到90%以上;培育引进精深加工龙头企业5—6家;进一步提升“乌兰察布燕麦”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力争将我市建成华北地区燕麦良种繁育输出基地核心区和全国绿色有机燕麦原料基地,同时积极争创国家级燕麦科技园。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合理布局。根据各旗县市区气候条件、地域特色、企业布局、养殖现状等条件,分为有机旱作、加工专用型和饲用型燕麦生产基地,其中在卓资县、凉城县、丰镇市、察右前旗、兴和县、商都县、化德县建设有机旱作燕麦标准化生产基地30万亩,以种植坝莜1号、坝莜8号、坝莜9号等品种为主;在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凉城县、商都县、四子王旗建设加工专用型燕麦生产基地70万亩,以种植坝莜1号、白燕2号、花早2号等品种为主;在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商都县、化德县建设饲用型燕麦基地50万亩,以种植蒙饲燕1号、蒙饲燕2号、草莜1号等品种为主。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农科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科研攻关。加强科研联合攻关,聘请国家燕麦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和自治区燕麦专家,依托市农科所、市燕麦院士专家工作站和香莜牛牛等科研机构和企业,组建自治区燕麦研发中心,集中力量从品种选育、栽培技术、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联合科研攻关,开发消费市场认可度高的功能性健康食品,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深入实施“种子工程”,健全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加强新品种引进选育,实现扩繁增量、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良种覆盖率。加快种养结合研究与推广,重点以燕麦为优质饲草料,供应养殖所需,养殖粪污生产有机肥作为种植优质肥料,实现为养而种,互促互进。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重大燕麦推广项目,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设燕麦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材料试验示范基地4—6处,选育登记饲用、粮用和粮饲兼用优良新品种。

  责任部门:市农科所、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金融办,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狠抓基地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公司+合作社+种植大户”模式,发展订单生产,实现规模化种植。大力推广有机旱作燕麦标准化种植,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六配套”要素,按照“六统一”标准(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统一销售),主推全程机械化、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综合栽培集成技术,开展燕麦示范推广工作。按照“百亩攻关、千亩展示、万亩辐射”方式,充分利用绿色高质高效、耕地轮作、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和金融机构的支持,创建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的有机旱作农业种植基地。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设200亩以上的有机旱作燕麦标准化生产基地100个。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发改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科技局、金融办,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加工仓储能力。培育阴山优麦、塞主粮、世纪粮行、兴和同恒、香莜牛牛、纳尔松酒业等现有的燕麦加工企业升级改造、扩容增量,研发生产附加值高的燕麦新产品。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引进和扶持一批影响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制种和燕麦加工企业。引进建设一批秸秆、燕麦草和饲料加工企业,提高裸燕麦秸秆综合利用及饲用燕麦加工生产能力。依托国家燕麦荞麦产业技术平台,以察右中旗为中心,积极申报国家项目,打造国家级燕麦科技园。整合利用全市闲置晾晒场地和仓储粮库资源,为燕麦加工企业提供燕麦晾晒场所和存储地。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区域经济合作局、科技局、金融办,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拓宽营销渠道。利用绿博会、农交会等各类展会进行广泛宣传,立足市场需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分级,进商超、进市场,鼓励支持电商销售,充分发挥和挖掘我市现有电商销售企业以及农村电商服务站功能和潜力,通过入驻淘宝、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建设燕麦产品直播销售平台,推动燕麦产品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责任部门:市外事办(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农牧局、通管办,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品牌宣传。围绕我市燕麦独有的绿色有机、无污染、品质好、价格优等特点,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与推介。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农牧厅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组织当地燕麦企业参加全国各类农产品展销会,通过产品展示、产品推介和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中国燕麦之都”品牌影响力。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宣传部门引导,推进民宿、特色旅游项目建设与燕麦产业有机融合,通过组织游客实地参观燕麦种植基地、加工厂,品尝燕麦产品等方式,扩大燕麦产品宣传力度。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农牧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文旅体局、交通局、机铁中心、通管办,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市场监管。由市场监管部门和农牧部门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监管体系,加大燕麦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与种子制售市场监管工作;强化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燕麦产品生产水平,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深入开展燕麦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农牧局、公安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要成立燕麦产业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方案措施,抓好组织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旗县市区要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严格绩效考核,确保燕麦产业发展有人抓、见成效。

  (二)完善利益联接机制。积极推进小农户和燕麦产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等组织形式,通过订单生产、股份合作、服务协作、流转租用等方式,延长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做大做强燕麦产业。

  (三)完善金融服务。各旗县市区要充分整合京蒙协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涉农资金,制定相应支持政策,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投入为支撑的多元投入体系,广泛建设融资平台,重点解决燕麦产业发展贷款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提高赔付力度和效率,逐步扩大燕麦种植灾害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产品覆盖面,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全覆盖。

  (四)加大科技服务力度。聘请国家、自治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业推广部门的专家和科研人员,指导燕麦产业发展。组建市县乡燕麦产业技术服务指导团队开展试验示范。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农技推广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上优先考虑。


  附件:乌兰察布市燕麦产业提升行动方案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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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察布市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挖掘我市马铃薯产业发展潜力,加快推进马铃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精神,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马铃薯产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为抓手,以“做强种薯、加工专用薯,做精商品薯”为目标,围绕稳定面积、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产业升级、增产增效的思路,发展马铃薯全产业链,全面推进马铃薯提质增效,促进我市马铃薯产业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中国马铃薯之都”影响力,为打造全区“百亿级”薯产业唱主角。

  二、行动目标

  2021年,全市马铃薯播种面积300万亩,总产量350万吨;马铃薯脱毒苗2.2亿株,脱毒微型薯4.1亿粒;原种12万吨;脱毒种薯种植比例90%;鲜薯加工量近120万吨。2022年,播种面积保持稳定,总产量达到360万吨;脱毒苗达到2.8亿株,脱毒微型薯达到5.6亿粒;原种达到14万吨;脱毒种薯种植比例达到91%以上;鲜薯加工量达到125万吨以上。到2025年,播种面积保持不变,总产量达到406万吨以上;脱毒苗达到5亿株,脱毒微型薯分别达到10亿粒;原种达到25万吨;脱毒种薯种植比例达到95%以上;鲜薯加工量达到175万吨以上。兴和县至四子王旗250公里马铃薯优势种植产业带持续巩固,选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专用优质新品种,重点发展的优质种薯、加工专用薯,质量和效益实现双提高,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引进辐射带动强的精深加工企业,建成国家级马铃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乌兰察布马铃薯”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建立“布局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品种专用化、种薯专业化、加工精细化、营销品牌化”的“中国马铃薯之都”发展新格局,实现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种薯质量和繁育能力

  1.切实加大优良品种选育力度。依托市农科所、马铃薯首席专家工作站、自治区马铃薯种业创新平台、种薯企业等科研平台,积极引进国家和自治区马铃薯行业专家,集中力量选育登记淀粉含量高、适合机械化、抗逆性强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用新品种。

  2.提高种薯繁育能力。鼓励内蒙古中加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希森马铃薯种业有限公司、内蒙古民丰种业有限公司等种薯企业,完善组培室、网室、高标准种薯繁育基地建设,提升企业脱毒苗、微型薯及原种生产能力。持续推进察右前旗、四子王旗两个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

  3.加强种薯基地建设。规划建立固定的高标准种薯基地,制定严格的种薯基地生产规定,并严格执行。建立种薯繁育准入制度和科学轮作制度,科学选定轮作作物,严格要求种薯基地实行3年以上轮作,有效控制土传病害,切实保障种薯质量。2022年,全市划定高标准种薯繁育基地达到33万亩,到2025年,高标准种薯繁育基地达到60万亩(按照三年轮作制度,每年种植20万亩马铃薯种薯)。

  4.提升种薯质量监管水平。建立马铃薯质量可追溯平台,推行最严格的种薯质量监管体系。加强马铃薯质量管控,切实发挥市马铃薯种薯质量检验监督中心作用,提高马铃薯种薯田检验检测覆盖度,种薯生产经营主体检测率保持100%。加大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品种侵权生产行为,引导种薯企业合理有序竞争发展。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农科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高种植生产水平

  1.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优化种植结构,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中加、希森、民丰等种薯企业,重点在四子王旗大黑河乡、东八号乡,商都县屯垦队镇、七台镇,察右前旗玫瑰营镇、巴音塔拉镇,兴和县大库联乡、团结乡,察右中旗广益隆镇、科布尔镇,察右后旗乌兰哈达苏木、当郎忽洞苏木等地建设以原种为主的种薯功能区,全市种薯年种植面积稳定在20万亩。

  依托马铃薯加工企业,重点在商都县七台镇、西井子镇,化德县长顺镇、白音特拉乡,察右后旗大六号镇、红格尔图镇,四子王旗乌兰花镇、大黑河乡等地建设以淀粉、全粉、薯条、薯片等为主的加工专用薯生产功能区,年种植面积稳定在80万亩。

  在各旗县市区建设马铃薯鲜食薯功能区200万亩,积极推广优质、高产、多抗鲜食新品种,扩大早熟早上市品种种植面积,延长市场供应时间。

  2.推广绿色综合增产技术。继续推广脱毒种薯种植,大力推广控水降耗、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膜提效绿色生产技术,集成智能滴灌、浅埋滴灌、低流量滴灌带、水肥一体化、增施有机肥、液体配方肥、微生物菌剂、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措施;积极推广有机旱作马铃薯生产技术。到2025年,全市马铃薯平均单产增产幅度达到15%以上。

  3.强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机械化种植、旱作节水农业等项目,强化马铃薯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培育马铃薯专业乡、专业村和专业合作组织,提升标准化生产规模和水平。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农科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延伸加工产业链

  1.引进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引进与基地联系紧密、产品效益好、辐射带动强、发展潜力大、具有托底加工实力的大型马铃薯淀粉、全粉、薯片、薯条等精深加工企业。

  2.推动加工企业进一步扩大产能。鼓励现有马铃薯淀粉、全粉、薯片、薯条等企业通过新增生产线提高加工生产能力,引导种植户与加工龙头企业形成利益联结机制,继续增加马铃薯订单种植规模,扩大马铃薯加工原料种植生产面积,保障原料的高质量稳定供给。探索“政策性+商业性”农业保险模式,保障亩投入成本,实现订单种植面积保险全覆盖。

  3.建设马铃薯净菜加工龙头企业。在现有土豆集、康安利丰、川顺、健坤等净菜加工企业的带动下,进一步扩大鲜薯干洗、水洗后分级包装和鲜切净菜加工能力,争取更多不同品类的产品进入中高端市场,增加对北京、天津、上海等大中型城市的净菜供应能力。2022年,全市马铃薯净菜加工企业达到5家;到2025年,马铃薯净菜加工龙头企业达到15家以上,马铃薯净菜加工量达到30万吨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金融办、自然资源局、外事办(商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品牌建设。运用好“原味乌兰察布”区域公用品牌,不断加强“乌兰察布马铃薯”品牌的宣传、推广,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力。探索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发展模式,扶持培育专门的经纪人和营销团队。制定区域公用品牌生产、质量、包装、加工标准化技术规程。推行马铃薯贴标销售,进入全国市场的乌兰察布市马铃薯统一粘贴身份标识,带着“身份证”进市场。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外事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拓宽营销渠道。立足市场需求,制定品牌产品分级标准。以高端精包装产品进商超,中端包装产品进餐饮、进批发市场的营销思路,在全国大中城市逐步建立乌兰察布市马铃薯销售配套仓储设施、批发档口等,引导企业主动对接市场,搭建线下营销网络。到2025年,积极推动在大中城市建立批发档口5个。建设专卖店、旗舰店,开拓电商销售渠道,辅助线下销售。利用好现有高标准仓储设施,实现鲜薯错峰销售,稳定供应。发挥乌兰察布市马铃薯电子交易中心带动作用,争取在我市建立全国马铃薯期货交易交割地。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金融办、外事办(商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要成立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要结合实际及资金落实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培育一批提供农资、农机、植保、技术、销售等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积极探索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不断拓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在马铃薯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的服务,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乌兰察布市马铃薯产业协会在政府、企业、农户之间的纽带作用,协助加强马铃薯行业管理,全面开拓国内外市场。

  (三)引进培育产业人才。发挥好科研、技术、营销等方面现有人才作用,引进产业高尖人才,加强科技特派员服务,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推动提升我市马铃薯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


  附件:1.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工作目标

  2.乌兰察布市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支持政策


  附件1 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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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乌兰察布市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支持政策


  一、马铃薯生产者补贴

  自治区从国家下达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中调剂5%的资金,用于全市马铃薯微型薯、加工专用薯、种植者补贴。

  二、品种选育推广经费补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对全市科研院所和企业选育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新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自治区内年推广面积10万亩以上的品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年推广面积30万亩以上的品种,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三、加工环节补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鼓励马铃薯加工企业与种植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对标准化种植且形成有效订单的,自治区给予收购主体20元/吨补贴。



  乌兰察布市净菜进京行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市冷凉蔬菜产业优势,打造面向首都的净菜供应基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及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菜篮子”工程,巩固建设净菜绿色生产基地,打造区域特色品牌,进一步提高净菜产能,完善仓储冷链物流体系,拓宽营销渠道,全面推进净菜进京,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民增产增收。

  二、行动目标

  打造红胡萝卜、南瓜、西芹、圆葱、大白菜、马铃薯、鲜食玉米等净菜绿色生产供应基地。2022年净菜种植面积达到80万亩,总产量达到175万吨,全市净菜加工企业达到10家。到2025年,全市净菜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总产量达到210万吨以上;全市建成5个净菜加工产业园,引进和培育大型净菜加工企业30家,年净菜生产能力达到180万吨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巩固建设绿色生产基地。充分挖掘我市气候资源和产业优势,引导经营种植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加强净菜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研发、示范、推广,加大净菜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的研发制定工作,研究集成工厂化育苗、控水降耗、控肥增效、控药减膜等绿色生产技术和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加快建设净菜原料绿色生产基地,巩固建设察右中旗红胡萝卜、化德县大白菜、集宁区甘蓝、卓资县西兰花、商都县西芹、兴和县菠菜、四子王旗南瓜、察右后旗圆葱、丰镇市和凉城县鲜食玉米、察右前旗设施蔬菜“特色冷凉蔬菜生产基地”和后山鲜食马铃薯净菜生产基地。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高净菜产能。加强与北京新发地、大洋路等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精准对接,积极引进净菜加工企业,给予政策支持。重点在兴和县、商都县、察右中旗、卓资县、察右前旗建设5个净菜加工产业园,培育支持宏福、康安利丰、土豆集、川顺、察尔湖农业、绿康源等现有净菜加工企业扩大产能、提质增效。积极推进内蒙古鑫蒙穗鲜食玉米加工、助华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项目落地投产运行。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农牧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外事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仓储冷链物流体系。通过项目资金支持,在净菜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一批恒温(预冷)仓储保鲜库,配套完善挑拣、清洗、切配、分级、包装、仓储、冷链配送、销售服务等净菜加工销售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净菜产业化经营水平,保障净菜供应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市恒温(预冷)仓储保鲜库仓储能力达到50万吨,年周转能力达到200万吨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外事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打造知名品牌。继续加强净菜绿色认证力度,2022年,全市净菜基地绿色认证面积达到16万亩,到2025年基地绿色认证面积达到30万亩。依托“原味乌兰察布”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证明商标申请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产品认证,鼓励净菜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贴标销售,加大精美贴标包装使用量,提升农产品“身价”,让好产品卖出好价格,进一步发挥品牌溢价能力。通过绿博会、农交会等各类展会以及高铁、机场、公路等场所,利用各种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推介,提升品牌知名度。全面实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并纳入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让乌兰察布净菜带着“身份证”进入北京市场。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外事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拓宽营销渠道。积极对接北京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广泛联系北京首农、志广富庶、盒马鲜生等大型商超、配送中心,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推动我市优质净菜纳入到这些企业的供应链;进一步拓宽我市净菜产品进入北京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的销售渠道;支持我市净菜加工企业在北京建立净菜专营店、批发档口、体验店;引导经营主体开拓电商销售渠道,建设网上专卖店、旗舰店,辅助线下销售。

  责任部门:市外事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农牧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要成立净菜进京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措施,抓好组织落实。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有人抓、见成效。

  (二)强化招商引资。各旗县市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商引资政策,在土地征用、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引进经济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的净菜加工企业来我市投资办厂,并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完善金融服务。各旗县市区要充分利用京蒙协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制定支持政策,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投入为支撑的多元投入体系,广泛建设融资平台,重点解决净菜生产加工贷款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在商都县露地蔬菜灾害保险和察右中旗红胡萝卜价格指数保险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进行推广。

  (四)严格市场监管。加大对生产过程中投入品使用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化肥农药施用,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严厉打击使用禁用、限用、未经批准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资投入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乌兰察布市净菜进京行动计划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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