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 吹响科技强农集结号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2/16 11:25:00 关注:755 评论: 我要投稿
|
|
又是一年春来到,人勤春早农事忙。
2月13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中央连续出台的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再次表明党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鲜明态度,发出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值得关注的是,文件在九个部分中将“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单列,加以强调。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应如何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科技日报记者采访了农业领域相关专家。
突破创新推进种业跨越式发展
文件指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抓好种业创新,以创新为突破推进种业跨越发展,要针对我国缺口较大的玉米、大豆、种猪等农产品进行重点攻坚。”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牛坤玉说,首先要强化企业在生物育种产业化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开展生物育种科技创新,特别是加强玉米、大豆、畜禽种源的科研力度,引导和培育创新型种业龙头企业。
“更要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加快相关法规的修订实施,健全从种植生产到产品销售加工的生物育种产业化的配套制度体系。目前,科研项目实施机制与育种长周期特点不适应,一个植物品种的育成需要8到10年的时间,而现在的科研项目一般以5年为一周期,短时间内很难有创新成果产出,这种‘一刀切’的科研立项不利于种业发展。”牛坤玉说,还要出台符合育种长周期特点、适合种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快大豆高产高油高蛋白品种选育,生猪、奶牛等品种关键性能赶上国际先进水平,一些品种选育要实现零的突破,打好种业翻身仗。
加快先进农机进军生产一线
文件提出,加快先进农机研发推广。
“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到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这是北斗系统首次进入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农机作业监测与大数据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教授吴才聪说,最近几年,我国农业生产机械化全面提升,以北斗、5G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智能农机装备进军生产一线,截至2022年底,农业已累计应用北斗设备近120万台/套。
如何加快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吴才聪建议,面向广大农区完善北斗地基增强系统与星基增强系统,实现北斗高精度应用全覆盖;全面支持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前装应用和少人化智能农机研发与推广,提高农机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构建基于北斗的国家农机作业根数据,实现“一部终端、两路传输、省际交换、全面应用”,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农机生产、管理与服务体系,发挥大数据的科学与应用价值,促进农机全生命周期监管、购机与作业补贴核算、社会化服务调度与结算、燃油排放监测和农村贷款保险尽调等应用发展。
加强培育农业绿色低碳产业
文件指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农业既是我国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又是巨大的碳汇系统,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下,按照‘双碳’目标要求,高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然要求发展绿色循环低碳农业。”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刘静说。
刘静建议,加强农业绿色低碳产业培育,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生态循环为增长点的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推进种养加销一体、农林牧渔结合、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复合型绿色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带动农业转型升级。以绿色金融、龙头企业为主体,积极构建农业绿色供应链,推行全程绿色低碳标准化生产,探索低碳农产品、节能农产品的认证、标识和管理,引导农业企业、经营主体强化减排固碳技术应用。打造一批农业绿色低碳产品品牌,建立健全农产品碳足迹追溯体系,拓展供给方式和供给渠道,不断壮大新兴产业增长动能。
|
|
文章来源:金台资讯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