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办法》 解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7/1 19:25:22 关注:416 评论: 我要投稿

为优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有效防控动物疫病,促进生猪等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农牧发〔2019]42号)文件要求,2020年6月,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冀农规〔2020〕1号)。为了更加科学规范开展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22年第8号)有关规定,对《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

二、办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等。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5部分,主要对适用范围、实施主体、评估方式、内容和结果运用提出要求,确保评估工作科学有效开展。

(一)总则。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对选址的风险评估适用于《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四类场所,即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选址风险评估工作。

(二)评估方式。风险评估采取资料审核和现场查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风险评估组织单位成立专家库,随机抽取3名或5名相关行业专家开展风险评估,也可邀请辖区外相关专家,满足评估工作需要。

(三)评估内容。主要是对疫病防控风险进行评估,包括是否与周边相关场所存在能够相互传播或交叉感染风险的疫病,相互传播或交叉感染的疫病风险能否通过自然和人工屏障、联防联控等防控措施消除或降低,并达到动物疫病防控条件;按照从严把控、确保水源地安全的原则,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评估内容确定了关于水源地的相关距离要求;评估内容还增加对动物饲养场禁养区要求。

(四)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三种情形:一是风险评估合格,由专家组签字确认选址:二是需要加强防控措施的,改造完善后由《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机关再次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和确认;三是选址评估不合格,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实施时间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某公司未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开办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被重罚!2025/5/7 7:29:58
粤筑动物防疫屏障体系 无疫小区建设走在前列2025/4/30 8:29:23
河北省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动物防疫消毒活动2025/4/29 18:15:26
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全力推进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筑牢畜牧业安全防线2025/4/13 19:17:28
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被重罚!2025/4/13 19:16:54
湖南召开动物防疫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2025/3/5 7:34:38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