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文章内容

答复|关于食品试制产品的处理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3/21 14:00:38 关注:914 评论: 我要投稿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是食品企业,想问一下我们试产的试制品是按报废处理的。若试制品通过内部质检,确保无感官、理化或微生物指标问题能否内部自行食用或捐赠呢?不对外销售。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试制品若存在安全隐患(如微生物超标、成分不合格等),则严禁食用。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 版)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人的试制食品不得作为食品销售。企业试生产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减少损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
  此回复仅作政务咨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的依据材料,具体事件处理应当由属地管辖单位根据查明的事件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楚雄州建设“阳光食坊”推动传统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2026/1/29 14:13:17
案例二:恶意在食品外包装中塞入异物并要挟商家、索取财物的,可构成敲诈勒索罪2026/1/29 14:12:11
关于《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政策解读2026/1/29 14:07:16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2026/1/29 14:06:48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诉举报行政指导会2026/1/29 11:28:51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节前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2026/1/29 11:27:57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